关于卢熙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关于卢熙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委机关各部门、委属各单位:
根据省农委领导干部交流任职工作安排,经2016年8月22日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卢熙莎同志任财务处处长;
胡 刚同志任机关党委副书记;
袁建琦同志任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处长;
刘祥友同志任兽医医政药政处处长。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郑传楼同志不再担任机关党委副书记职务。
阳世江同志不再担任离退休干部二处处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党组
2016年8月22日
下一篇:
干部任前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