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丽军等同志不再担任职务的通知
黔农党任〔2019〕26号
关于王丽军等同志不再担任职务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2019年12月15日,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王丽军同志不再担任贵州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处长职务;
陈 雄同志不再担任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处长(主任)职务;
张 荣同志不再担任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处长职务;
朱宇航同志不再担任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副处长职务;
王 清同志不再担任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离退休工作处副处长职务;
刘有明同志不再担任贵州省渔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贵州渔业船舶检验局)局长职务;
李 准同志不再担任贵州省渔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贵州渔业船舶检验局)副局长职务;
王永新同志不再担任贵州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职务;
郭 兰同志不再担任贵州省种子管理站(贵州南繁育种管理中心)副站长职务;
何 文同志不再担任贵州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副站长职务;
王立新同志不再担任贵州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职务;
石姝霞同志不再担任贵州省乡镇企业环境保护劳动卫生管理站副站长职务。
以上同志保留原任职级。
特此通知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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