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邹安荣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黔农干任〔2021〕 12 号
关于邹安荣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厅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省山地农业机械研究所:
经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邹安荣同志任贵州省山地农业机械研究所党委委员、副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依据黔人社干调〔2021〕73号,任职时间从2021年3月26日起计算。
中共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党组
2021年4月1日
上一篇:
关于刘挥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晏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