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2016年贵州省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
省农委 省安全监管局
关于开展2016年贵州省平安渔业示范县
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水产局)、安全监管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畜牧产业局、安全监管局:
2013年以来,根据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的系列精神,我省在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中,取得了积极成效。三年来,共创建“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2个、“贵州省平安渔业示范县”6个。为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继续推进“平安渔业”建设,省农委和省安全监管局决定共同开展2016年“贵州省平安渔业示范县”(以下简称“示范县”)创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示范县”创建工作
(一)推荐范围
本次考核推荐范围为重点渔业县(包括县级市、区,下同)。重点渔业县应具有以下特点:渔业是当地农村经济的重点产业,渔船数量多,从业人员多,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任务重,机动渔船拥有量不应少于90艘(以2015年度渔业船舶统计数据为准)。
(二)考核内容
具体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参见附件1。
(三)考核推荐工作程序
考核推荐工作分为申报审核、考核推荐、公示三个环节。省农委和省安全监管局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示范县”的考核工作。整个考核推荐过程以书面材料审查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申报审核。2016年4月15日至5月15日为申报、审核阶段。由县级人民政府自愿申报,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本级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后,将申报材料以正式文件一式2份分别报送省农委和省安全监管局。
申报材料包括:贵州省平安渔业示范县考核自评表(附件1)、贵州省平安渔业示范县申报表(附件2)和贵州省平安渔业示范县申报综合材料,包括渔业发展概况、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对照创建内容和标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和“示范县”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等。
2.考核推荐。2016年7月1日至7月31日为考核、推荐阶段。根据各地的申报情况,省农委和省安全监管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和实地考察,最终确定“贵州省平安渔业示范县”建议名单。
3.公示。2016年8月为公示阶段。“示范县”建议名单将在贵州农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布名单并授予“贵州省平安渔业示范县”称号和牌匾。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渔业、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切实加强对“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将创建活动纳入工作考核内容。把创建活动作为全面提升渔业安全管理能力的重要手段,明确创建活动领导和工作机构,认真制定本地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分工协作、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全面动员、广泛参与、深入创建、务求实效,进一步扩大参与度和影响面。按照创建活动总体要求,逐条逐项对照检查,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找差距查不足,补短板改落后,进一步夯实基础、强化管理、改善服务,切实落实创建活动各项要求。我省要通过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创建一批“省级平安渔业示范县”。
(三)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在基层政府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创建活动实际成效。根据各地实际,积极开展“平安渔业示范乡、村、船”等相关创建活动,进一步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全面提高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的目标,确保“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三、联系方式
(一)省农委联系人:何志江邹宗朝
联系电话(传真):0851-85286744 邮箱:gzycjy@126.com
(二)省安全监管局联系人:唐高林
联系电话:0851-86891655 邮箱: 310571694@qq.com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