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2016年贵州省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索引号: GZ000001/2016-00545
  • 信息分类: 废止文件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发〔2016〕46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省农委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2016年贵州省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

省农委    省安全监管局

关于开展2016年贵州省平安渔业示范县

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水产局)、安全监管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畜牧产业局、安全监管局:

        2013年以来,根据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的系列精神,我省在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中,取得了积极成效。三年来,共创建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2个、贵州省平安渔业示范县”6个。为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继续推进平安渔业建设,省农委和省安全监管局决定共同开展2016贵州省平安渔业示范县(以下简称示范县)创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示范县”创建工作

   (一)推荐范围

  本次考核推荐范围为重点渔业县(包括县级市、区,下同)。重点渔业县应具有以下特点:渔业是当地农村经济的重点产业,渔船数量多,从业人员多,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任务重,机动渔船拥有量不应少于90艘(以2015年度渔业船舶统计数据为准)。

   (二)考核内容

  具体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参见附件1

  (三)考核推荐工作程序

考核推荐工作分为申报审核、考核推荐、公示三个环节。省农委和省安全监管局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示范县的考核工作。整个考核推荐过程以书面材料审查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申报审核。2016415日至515日为申报、审核阶段。由县级人民政府自愿申报,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本级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后,将申报材料以正式文件一式2份分别报送省农委和省安全监管局。

  申报材料包括:贵州省平安渔业示范县考核自评表(附件1)、贵州省平安渔业示范县申报表(附件2)和贵州省平安渔业示范县申报综合材料,包括渔业发展概况、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对照创建内容和标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和示范县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等。

2.考核推荐。201671日至731日为考核、推荐阶段。根据各地的申报情况,省农委和省安全监管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和实地考察,最终确定贵州省平安渔业示范县建议名单。

        3.公示。20168月为公示阶段。示范县建议名单将在贵州农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布名单并授予贵州省平安渔业示范县称号和牌匾。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渔业、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切实加强对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将创建活动纳入工作考核内容。把创建活动作为全面提升渔业安全管理能力的重要手段,明确创建活动领导和工作机构,认真制定本地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分工协作、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全面动员、广泛参与、深入创建、务求实效,进一步扩大参与度和影响面。按照创建活动总体要求,逐条逐项对照检查,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找差距查不足,补短板改落后,进一步夯实基础、强化管理、改善服务,切实落实创建活动各项要求。我省要通过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创建一批省级平安渔业示范县

(三)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在基层政府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创建活动实际成效。根据各地实际,积极开展平安渔业示范乡、村、船等相关创建活动,进一步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全面提高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的目标,确保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三、联系方式

(一)省农委联系人:何志江邹宗朝

联系电话(传真):0851-85286744  邮箱:gzycjy@126.com                  

(二)省安全监管局联系人:唐高林

联系电话:085186891655    邮箱: 310571694@qq.com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