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 抓紧报送上半年业务工作总结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1﹞154号
关于认真做好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
抓紧报送上半年业务工作总结的通知
委机关各业务部门、委属有关单位:
省政府近期将召开有关会议,分析上半年全省经济形势、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省政府办公厅为此发来通知,要求提供上半年经济运行形势分析等材料。根据委领导批示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入分析上半年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形势
委各业务部门(单位)要对照各自职能,对上半年的工作和成效进行认真总结,深入分析各产业(行业)运行态势、主要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围绕完成全年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出下半年工作的打算和建议。
各有关综合部门应会同委内外有关部门(单位),对上半年农业各产业发展、农村经济运行、农民增收、新农村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综合和分析研判,全方位、有重点、有比较、有深度地反映上半年的工作和成效,提出下一步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具体措施。必要时,召集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究。
二、总结材料主要内容和分工
1、上半年全省农村经济运行及农民增收形势分析、全年形势展望等,由调研处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提供。
2、上半年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半年工作打算,由新农村处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提供。
3、上半年种植业(含全年粮食生产分析、种植业主要产业发展情况)、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与农村服务业、农机化、渔业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形势分析、工作打算与建议,分别由种植业综合处、畜牧办、乡企办、农机办、渔业处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提供。
4、上半年农经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与建议(含茶产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由农经处(站)提供。
5、上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与形势分析、下半年工作打算与建议,由农产品质量安全处会同相关单位提供。
6、上半年农业资源环保与农村能源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与建议,由生态能源处会同相关单位提供。
7、其他业务工作总结及下半年打算,分别由各部门(单位)提供,或经综合部门汇总后提供。包括宣传处(农宣中心、信息宣传中心)、人事处、法规处(执法总队)、计划处(区划中心、西培中心)、财务处、审计处、科教处(农广校)、市场信息处(质量信息中心)、外经处(外经中心)、农垦处等。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各产业或行业(农牧渔垦、农产品加工与服务业、农机、茶产业、产业化经营)总结材料的成效数据原则上预计至6月底,并与上年同期比较。其中,已于6月14日向委办公室提供相关材料、但数据较早的,应更新数据、补充完善后提供。
其他业务工作进展数据,按常规调度进度提供最新数据,至少应采用5月底实况数据。
2、各部门(单位)总结材料要求情况清楚,数据准确,重点突出,文字简练,提出下半年的打算与建议应当具体。篇幅3000字左右。不得用目标绩效管理半年小结材料或其他专题材料代替半年工作总结。
3、各部门(单位)总结材料应经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必要时报请分管委领导同意后,于6月21日下午5点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委办公室(报出后应核收)。需经综合部门汇总的总结材料,应提前送其汇总。
如因材料内容空泛、重要业务数据缺失或资料过于陈旧、过时不报等原因,严重影响全委总结材料汇总的时效和质量的,将按照委《目标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相关部门(单位)予以扣分。
联系人:何光前电话:5283551
电子邮箱:hegq2005@163.com QQ:180332277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主题词:经济运行工作总结通知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6月17日印发
校对:何光前共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