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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1年全国 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年06月09日 16:32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索引号: GZ000001/2017-11024
  • 信息分类: 黔农办发
  • 发布机构: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 发文日期: 2017年06月09日
  • 文号: 黔农办发〔2011〕29号
  • 是否有效:  是
  • 信息名称: 关于组织参加2011年全国 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市(州、地)农委、畜牧兽医(水产)局,省农委机关有关部门、单位:

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等部门决定224日召开2011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现就我省组织参加电视电话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1224日(周四)下午230340,请与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二、会议地点

贵阳主会场设在贵阳电信大楼(贵阳市半边街17号黑马市场旁)四楼电视电话会议室。

除贵阳市在主会场参会外,其他8个市(州、地)设分会场。

三、会议内容

农业、工商和质监部门地方代表发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领导和农业部部长韩长赋作重要讲话。

四、参会人员

省经信、公安、工商、质监、供销、纠风办、法院、检察院等省农资打假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络员,各市(州、地)经信、公安、工商、质监、供销、纠风办、法院、检察院等农资打假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络员;农业部门所属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

省、贵阳市与会人员在贵阳主会场参会;请贵阳市农委组织和邀请有关部门、在筑主要农资市场、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其他市(州、地)与会人员在各分会场参会,请各市(州、地)农委牵头,统一组织和邀请有关部门、企业人员参加会议,并通知附近的区(市、县)农业部门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五、有关要求

市(州、地)农委要主动与电信部门联系,落实分会场,做好分会场组织工作,保证会场人数,维护好会场秩序,确保会议取得良好效果。

联系人:袁江

联系电话:5288344


省农资打假协调小组办公室(代章)

○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