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黔农在线”微信平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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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7-01480
  • 信息分类: 黔农办发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办发〔2015〕165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关于开通“黔农在线”微信平台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5165



关于开通“黔农在线”微信平台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水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委机关各部门、委属各单位:

为积极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各项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发挥新媒体的传播宣传效应,全方位展示贵州农业改革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省农委已申请开通黔农在线(gznyxc微信公众平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省农委微信公众平台的建设与管理

  微信具有新兴网络交流工具灵活、智能、快捷、互动性强等优势,省农委微信公众平台将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向社会传播贵州农业好声音,书写美丽乡村新故事,及时解读农业政策和学者观点,构建三农学习交流平台。

  省农委微信公众平台由宣传处牵头管理,负责平台的运行维护和信息发布等工作。

    二、加大对省农委微信公众平台的关注力度

全省各级农业部门要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关注省农委微信平台,努力扩大其影响,传递正能量。

   (开通个人微信:手机下载微信软件并安装,可以使用QQ号登陆,也可以选择用手机号或邮箱进行微信用户注册。

   (选择扫一扫,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即可关注黔农在线微信公众平台。

   (选择添加朋友-查找公众号,搜索黔农在线或输入gznyxc”,点击添加关注即可。

三、抓好省农委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报送工作

为确保省农委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来源准确,请各地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向黔农在线公众平台推送信息,由专人推送的信息方予采用。稿件经相关负责人审核后发送至专用邮箱(3045442085@qq.com)。各地各单位明确的信息员名单(含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手机号、电子邮箱)请于525日前报送至省农委宣传处。

    请市(州)农业部门将此件转发县级农业部门,就相关工作提出要求。各地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委。

    联系人:吴俊杰

    电话:0851-85284009 

    附件:贵州省农委黔农在线微信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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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贵州省农委“黔农在线”微信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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