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 “两节、两会”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 “两节、两会”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1〕338号
各市(州、地)农业委员会(畜牧兽医局):
2012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全省“两会”即将召开,为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各项防控和监管措施,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全省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动物及产品卫生安全事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冬春季是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也是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特别是“两节”期间,畜禽产品消费量大,活畜禽调运频繁,极易引发各类动物疫情,防控任务重、责任大。各地要充分认识扎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落实责任。要组织人员深入规模养殖场、屠宰场、检查站和乡村对各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基层完善工作措施。要紧紧围绕“两个努力确保”的目标,切实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及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努力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全省不发生区域性的重大动物疫情和动物及产品卫生安全事件。
二、强化技术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一)加强基础免疫工作
2011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已经结束,各地要对秋防检查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及时的整改,查缺补漏,加强基础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农户进行认真摸底排查,对新补栏畜禽和漏免畜禽及时补免。要切实加强免疫效果监测,加大抽样监测范围,对监测中发现免疫抗体水平较低的畜禽,要按规定进行加免。
(二)强化疫情监测工作
各地要积极开展主要动物疫病免疫监测、病原学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要扩大监测和流调范围,增加数量和频次,准确掌握禽流感、口蹄疫等主要的重大动物疫病在我省的流行规律和疫情动态,及时发现疫情隐患,提高重大动物疫情预警预报能力,降低动物疫病防控风险,有效推进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组织人员对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密集区进行疫情排查,发现疫情要及时上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三)强化动物检疫监督工作
各地要加强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饲养、屠宰、经营等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强化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动物卫生监管,加大公路动物运输监督检查站的执法力度,严格查堵病害动物及产品流动,严防流通环节传播重大动物疫病。春节之前,各地要组织一次集中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养殖、屠宰、加工、活畜禽交易等重要场所和流通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管,并将检查情况报省农委动物防疫检疫处和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农委将组织对各地进行抽查。
(四)加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工作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确保“两节、两会” 期间不发生生物安全事故。要全面落实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实验室内部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要切实加强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监管,严厉查处未经审批从事关系到实验室生物安全的违法行为。各地及省有关技术部门在依法开展的实验室工作中,要切实做好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严防保藏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被盗被抢或丢失泄漏。
三、加强应急值守,应对突发疫情
各地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强化各项保障措施和防控机制,规范应急程序,加强应急预备队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做到常备不懈。“两节、两会”期间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对不履行疫情报告职责,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疫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一旦发生疫情,要按程序及时采样送检,坚持“早、快、严、小”原则,力争在最短时间彻底拔除疫点,确保“有疫不流行、有病不成灾”。同时,要做好疫源追踪分析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追踪溯源。
各地要在2012年1月5日前将 “两节、两会”期间值班表报送省农委动物防疫检疫处。
联系人:余廷海 岳 筠
电话:0851-5283673,5287855
传真:0851-5280244,5287855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