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生猪屠宰监管
“扫雷行动”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畜牧产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监管,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部印发了《2016年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实施方案》(附件1),为切实开展好“扫雷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扫雷行动”安排部署
省农委结合实际制定了《2016年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目标任务细化表》(附件2),对“扫雷行动”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各地要高度重视,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同时,要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加大核查督导力度,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实施现场指导、督察督办,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屠宰监管,推动部门地域联动执法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主动协调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环境保护等部门,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重点违法行为开展监管执法。要完善案件移送机制,涉嫌犯罪的要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规定,及时将案件线索或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等工作。各地要强化地区间联合执法,要建立相邻市、县生猪产销和肉品调运联动机制,定期开展跨地域联合执法检查。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屠宰监管舆论氛围
各地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现代传媒,通过开设宣传专栏、制作专题宣传片、专家访谈、涉案人员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进展,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要认真总结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加以宣传、推广。
四、加强档案管理,做好延伸绩效考核工作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抓好“扫雷行动”资料档案管理,按照重大动物疫病延伸绩效考核要求,及时整理制度建设、目标责任、工作方案、工作总结、工作简报、信息统计、监督执法、屠宰巡查、宣传报道等文件资料并归档,强化痕迹管理,随时做好迎检备查工作。
五、强化舆情监测,防范重大安全事件发生
各地要建立完善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机制,对重大、突发屠宰环节质量安全事件要做到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加大对屠宰违法行为易发多发地区的风险隐患排查,监管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的查找,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惩重处,打击违法,切实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防范屠宰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
六、健全传达机制,及时报送“扫雷行动”信息
各地要建立健全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信息报送机制,并及时完成月报、季报工作以及专项行动总结。请各地于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3)和移送公安机关的大要案详细案情,2016年9月、2017年1月5日前报送前一阶段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及建议等),并于2017年4月5日前报送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省农委屠宰行业管理处欧仁姚敏
联系电话:0851-85288785 85284009
传真:0851-85288785
电子邮箱:gzstzc@163.com
附件:1.2016年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实施方案
2.2016年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目标任务细化表
3.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情况统计表
黔农办发〔2016〕176号 关于开展2016年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的通知.doc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