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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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3-01211
  • 信息分类: 黔农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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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办发〔2013〕175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仁怀市、威宁县农委: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工作的通知》,农业部将在全国认定一批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以下简称“示范村镇”)。现将我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认定标准

示范村镇由县级农业部门进行申报。村镇主导产业应是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也可以是休闲、文化等行业。具体标准:

(一)主导产业突出。专业村主导产业收入占全村农业经济总收入的60%以上,专业乡镇主导产业收入占全乡镇农业经济总收入的30%以上。从事主导产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数占专业村、专业乡镇农户总数的比重分别为50%以上和30%以上。

(二)带农增收效果显著。专业村农民从事主导产业收入占家庭经营收入比重达到60%以上,专业乡镇农民从事主导产业收入占家庭经营收入比重达到40%以上。专业村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所在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10%以上,专业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所在县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0%以上。

(三)市场影响力大。专业村镇主导产品必须有注册商标,有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或省以上名牌产品的专业村镇优先考虑。

(四)标准化规模化程度高。主导产业按照相应的操作规程生产,产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专业村镇标准化生产规模(种植面积、养殖量、水面面积等)占主导产业规模的40%以上。

(五)组织化水平高。专业村镇建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农户占专业村、专业乡镇从业农户的比重分别为40%以上和30%以上。专业村镇与龙头企业或专业批发市场有效对接,实行订单生产的产品数量占主导产品产量30%以上。

(六)持续发展能力强。专业村镇重视特色产业发展,技术服务能力较强,培养了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和科技示范户,农民自我发展能力强。村镇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

二、申报名额

由于名额限制,根据各地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发展现状,2013年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我省推荐名额14个(详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各市(州)要按照自愿申报、审核认定的程序进行。县级农业部门要认真组织专业村镇积极申报,指导符合条件的专业村镇按照要求填报申报材料,编录2-5分钟推荐录像(纪实片、宣传片或照片)择优上报市(州)农委。各市(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农委。

四、有关要求

各市(州)农委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抓紧开展相关工作,确保认定工作顺利开展。要做好遴选、初审、推荐等工作,认真组织填写申报材料(附件2、3)。省农委拟于6月26日组织专家评审,材料不全或滞后申报的将不纳入范围。

各市(州)农委请于2013年6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省农委,并将电子版发送至shishuxia2@163.com。

邮寄地址:贵阳市延安中路62号省农委农经站

邮政编码:550001

联系人:石姝霞,电话:0851-5280558

附件:1、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贵州省推荐申报名额分配表

2、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书内容要求

3、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基本情况表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