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常温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委员会:
2008年以来,省级财政共投入资金6千多万元,安排常温大中型沼气工程402个,为全面了解项目建设与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建设进度、质量和资金安全,决定对常温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建设与管理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08年以来省农委批复建设的常温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包括黔农计[2008]382号批复的20个常温沼气工程项目、黔农计[2009]187号批复的120个常温沼气工程项目、黔农计[2010]134号批复的112个常温沼气工程项目和黔农发[2011]225号批复的150个常温沼气工程项目。
二、检查内容:
项目完成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项目施工单位资质情况、项目运行情况、使用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建议等。
三、检查方式:
由市(州)农委组织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省农委组成检查组赴各市(州)进行检查。
四、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并按要求认真做好自查,于4月15日前将检查情况总结报委生态能源处和省农村能源管理站,对未按要求和时间上报总结的地方,我委将减少今年常温沼气工程项目安排规模。
联系人:韦天鹏电话:5285093 邮箱:gzsnwnyc@163.com
金明电话:5282276 邮箱:jinming4@163.com
附件:贵州省常温沼气工程建设情况检查统计表(2008-2011年)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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