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州省2012年禁渔期执法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2012年禁渔期执法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今年是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的第十一年、珠江禁渔期第二年,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禁渔期执法管理,维护禁渔秩序,保护江河生物资源,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2012年长江禁渔期渔政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按照长渔委《2012年长江禁渔期执法检查行动方案》要求,我省制定了《贵州省2012年禁渔期执法检查行动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2012年禁渔期执法检查行动方案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
贵州省2012年禁渔期执法检查行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省2012年禁渔期执法工作,确保禁渔期制度顺利实施,维护良好的禁渔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2012年禁渔期执法检查行动由省农委统一领导,省渔业局组织实施,各市、州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机构共同执行。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禁渔期陆上检查和巡航检查,保障禁渔秩序。
(二)在重点水域、交界水域和违规高发水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交叉检查、驻守检查,严厉整治电捕鱼等非法捕捞行为。
三、检查方式
(一)陆上检查。各市(州)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成执法检查组对禁渔重点地区、重点水域、水产品市场、餐馆等地开展执法检查,并对各县禁渔工作进行督查。
(二)巡航检查。有渔政船艇的渔政机构要在重点时段对重点水域、交界水域和违规高发水域开展巡航检查、驻守检查。各市(州)要在本地禁渔水域开展同步执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
(三)调查暗访。根据需要,省农委渔业局等单位适时组成调查组,对问题突出的地区、水域、举报案件进行调查暗访。
四、行动安排
1、从2月份至5月份,在禁渔前期、中期、后期,各地要组织不少于三次的执法检查。
2、2月下旬至3月上旬,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将会同长渔办组成检查组,对我省开展陆上检查和重点水域检查。各地要在同一时间组织相关的执法检查。
3、4月1日农业部将举行长江禁渔期同步执法检查行动启动仪式,我省将同步开展禁渔期执法检查行动,各地要组织力量进行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三无”捕捞船,治理无证捕捞、跨界捕捞现象,形成执法合力,维护禁渔秩序。
省农委渔业局将不定期对重点水域开展突击检查。同时,将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督查工作,对管理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将给予曝光或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1、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机构要高度重视2012年禁渔期执法检查行动,结合长江禁渔十年工作的总体部署,深入宣传禁渔期制度。
2、各地渔政机构要提前对违规高发地区、水域、作业渔船及其分布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掌握违规渔船信息,提高执法检查行动的针对性和执法效果。
3、各地渔政机构在行动期间要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渔政形象。注意工作方式方法,避免激化矛盾,确保执法人员和管理相对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4、各地渔政机构要在每个单项行动结束后及时向省农委渔业局汇报执法检查的工作动态,报送工作简报。禁渔期结束后,请及时总结,以电子版形式报送,电子邮箱:cfleg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