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第七批)和 2012年养殖生态环境修复示范项目 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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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2-01402
  • 信息分类: 黔农办发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办发〔2012〕326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第七批)和 2012年养殖生态环境修复示范项目 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第七批)和

2012年养殖生态环境修复示范项目

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遵义、安顺、黔南、铜仁、毕节、六盘水、黔西南市(州)及有关县农委(农业、畜牧水产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第七批)和2012年养殖生态环境修复示范项目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2]11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第七批)考核验收工作

请各市(州)、县主管部门和创建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先进行自查,开展考核验收的准备工作,我委将根据具体情况,于1110日前组织考核验收组到各创建单位进行考核验收。

二、2012年养殖生态环境修复示范项目验收工作

请项目建设单位按照贵州省农委《关于对农业部2012年养殖生态修复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黔农发2012137号)内容,抓紧组织实施,10月份我委将组织项目检查组到各项目建设单位进行中期检查。项目建设内容完工的单位,请抓紧时间进行项目审计和县级初验,并向省农委提出省级验收申请,1220日前进行省级终验。终验完成后,项目建设单位于1225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省渔业局并发送电子版(邮箱:gzsczh@126.com)。

联系电话:0851-5287048

联系人:高敏  杨湘菊




2012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