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农业部水产 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农业部水产
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及有关县(市)农委(畜牧兽医局):
为了做好2013年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工作,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渔[2013]2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现就有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好第八批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推荐工作
根据《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标准》所列基本条件,请各地认真考察,严格依照要求择优推荐,并填写《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基本信息汇总表》,由市(州)汇总后于2013年4月20日前将电子文档报送省渔业局,省渔业局审查后汇总上报农业部渔业局。各创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狠抓措施落实,扎实做好该项推荐工作。
二、开展对第五批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复查
根据《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复查方案》精神,我省将对第五批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开展复查工作,请第五批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有关单位和所在地县主管局按照要求,先进行自查,认真做好复查准备工作迎接复查,省渔业局将于6月组织复查组,到各单位进行复查。
贵州省渔业局综合科邮箱:gzsczw@126.com
联系电话:0851-5287048 联系人:杨湘菊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