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好贵州省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分解落实的通知
关于抓好贵州省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
责任分解落实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委属各单位:
2012年1月,我委与省人民政府签订了贵州省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同时与9个市(州)农委、畜牧兽医(水产)局也签订了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书。为确保完成2012年食品安全责任目标任务,现将我委责任目标分解细化到各部门(单位)及负责人(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能,制定并严格执行工作计划或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工作,确保2012年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落到实处。
二、建立和落实责任制。各牵头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督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协办部门(单位)是关联责任人,各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狠抓落实。牵头部门要强化职能作用,搞好组织协调,履行牵头职责,主动与协办部门(单位)联系,加大办理工作力度,全面掌握工作动态,于2012年12月20日前将工作情况汇总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协办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认真抓好自身工作,并按时限要求提前一周将办理情况送牵头部门汇总。
附件:贵州省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目标工作部署督办分解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