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休闲渔业品牌培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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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7-02040
  • 信息分类: 黔农办发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办发〔2017〕204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休闲渔业品牌培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水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畜牧产业局:

休闲渔业是我国现代渔业五大产业之一,是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手段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领域。为落实《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及全国休闲渔业现场会精神,切实推动休闲渔业健康规范发展,农业部决定从2017年起开展休闲渔业品牌培育活动,并印发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休闲渔业品牌培育活动的通知》(农办渔2017〕52号)文件。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休闲渔业品牌培育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机制、规范程序、严格过程,因地制宜地开展本辖区的休闲渔业品牌培育活动,培育出一批管理过得硬、产品有保证、带动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休闲渔业发展典型,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带动全省休闲渔业发展。

(二)加强政策扶持。各地要进一步优化渔业要素投入结构,统筹安排资金项目,大力支持休闲渔业发展,提高渔业全要素生产率。要将休闲渔业品牌发展典型的基础设施改造和能力提升纳入渔业规划和支持范围。同时,要加大协调力度,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以及旅游、交通、体育、扶贫、金融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帮助休闲渔业品牌创建单位落实农业优惠用水、用电、用地、融资政策,提升休闲渔业发展保障水平。

(三)加强宣传推介。各地要发挥自身优势和社会中介组织作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积极应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休闲渔业品牌和发展典型宣传,切实提高品牌权威性和影响力,营造推动休闲渔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创建申报。各地要认真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休闲渔业品牌培育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和标准,积极组织辖区内的符合条件的单位开展2017年度休闲渔业品牌创建和申报。相关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于2017年9月15日前报送至省农委渔业处。

联系人:李联系电话:0851-85280243

真:0851-85284467   邮箱地址:gzsnwyyc@163.com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休闲渔业品牌培育活动的通知

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休闲渔业品牌培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黔农办发〔2017〕204号).pdf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休闲渔业品牌培育活动的通知(附件1-5).doc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休闲渔业品牌培育活动的通知》(农办渔〔2017〕5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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