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年度省级财政 马铃薯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索引号: GZ000001/2017-03462
  • 信息分类: 黔农办发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办发〔2014〕266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2014-2015年度省级财政 马铃薯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4266


关于编制报送2014-2015年度省级财政

马铃薯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委员会,威宁县、仁怀市农牧局,省农科院:

2014-2015年度省级财政马铃薯项目资金已经下达。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马铃薯产业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086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马铃薯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农〔200956号)要求,请各市(州)农委组织、指导辖区内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资金文件(黔财农〔2014143号和黔财农〔2014144号)安排的资金额度、建设规模和相关要求,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审核上报,每个项目编制一个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编制内容要求如下:

一、项目来源

项目来源于贵州省农业委员会、省财政厅。

二、项目实施地点及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地点要明确到乡(镇)、到村,基地建设项目要标明其建设规模。简述项目涉及的乡镇、村名称及农户数和人口数,说明实施地点海拔、纬度、气候条件,耕地资源条件,前茬作物及耕作制度,交通运输条件,排灌条件,主要目标市场及其运距、批发市场、储藏库等产业配套基础条件,产销组织培育及引进、地方党政领导重视支持情况等。并绘制项目区地理位置及区域范围图斑资料。

原则上要求项目区必须集中连片、整村推进。种薯、商品薯生产基地不得超过3个乡镇的5个村的范围。

三、项目建设目标、内容及进度安排

(一)项目建设目标。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规模、产量指标、质量要求、销售数量和效益目标等。

(二)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介绍达到项目建设目标所需建设的内容或所需做的工作,以及相应的数量和质量。

商品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还应包括:生产基地建设及核心示范区、高产示范田建设,其中核心示范区面积不得少于基地总面积的20%,高产示范田面积不得少于10亩。生产基地及核心示范区、高产示范田要明确选用品种,生产基地明确选用品种不得超过3个,平均亩产要求1300公斤以上;核心示范区明确选用品种不得超过2个,平均亩产要求1600公斤以上;高产示范田明确选用品种1个,平均亩产要求2000公斤以上。

(三)实施进度安排。根据项目实施目标及整个项目的建设内容提出科学合理的进度安排。

四、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省级资金预算

(一)投资估算。包括项目总投资及分项投资估算。

(二)资金来源。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及额度。

(三)省级资金预算。主要介绍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环节及额度。各类项目重点支持环节要求如下:

1、原原种扩繁项目。主要支持环节为:原原种补贴和技术培训。其中,原原种补贴资金只能用于直接生产原原种的设施、材料、人工补贴,不得少于省级资金的95%;技术培训补助只能用于与技术培训有关的开支。

2、原种扩繁基地建设、一级种薯基地建设和商品薯基地建设项目。主要支持环节分为:农资、技术培训、试验示范、宣传与项目监管补助等。其中,农资补贴占省级财政资金的比例不低于85%,技术培训、试验示范费用占省级财政资金的比例不高于10%,宣传与项目监管费用占省级财政资金的比例不高于5%。农资补助包括种薯(含运费)、肥料、农药等,试验示范补助包括试验研究补助和采用新品种、新技术过程中所必须的化肥、农药、农膜等物化补助;技术培训补助包括编印培训资料、课时费、农民的误工(餐)补贴等;宣传与项目监管补助包括用于项目实施工作中的监管、调研、检查、营销宣传、标牌制作、检验检测等开支。

3、脱毒马铃薯种薯质量管理子项目。主要支持环节为:用于脱毒马铃薯种薯质量管理、监督检测、仪器设备购置等的相关开支。

4、马铃薯晚疫病预警及控制技术研究应用子项目。主要支持环节为:马铃薯晚疫病预警设备购置、相关技术研究试验、检查等的相关开支。

5、马铃薯专用配方肥示范与推广项目。主要支持环节为:购买专用配方肥和相关试验示范补助。

6、马铃薯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主要支持环节为:园区内与马铃薯产业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和马铃薯种薯及商品薯生产补助。

7、脱毒马铃薯推广和国家马铃薯脱毒种薯扩繁补助培训项目。主要支持环节为:技术培训和试验示范补助。

各项目具体支持环节由各承担单位按以上要求在实施方案中提出,省农委审定后在批复中明确。

五、项目实施的主要措施

(一)组织措施。明确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实施管理、监督管理、资金管理等措施,简要说明地方党政部门扶持的具体政策及措施。

(二)技术措施。包括实施单位及技术依托单位的技术状况和项目实施的技术路线、技术关键及技术措施要点。

(三)产业化经营措施。包括实施单位对项目的产业化经营规划,目标市场及与主要目标市场的衔接模式,招商引资情况,品牌创建培育或营销措施。

(四)项目管理措施。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国家、省级财政(扶贫)专项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实施方案要进一步明确项目监管、实施单位,由企业或合作社实施的项目,严格按照先建后补方式建设实施。需实行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公示制、合同制、监理制、法人制管理的,要在组织措施中明确提出。要明确专人负责项目财务专账或辅助账的管理,专人负责相关项目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等工作措施。

六、效益分析

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七、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实施组成员基本情况

详细介绍项目承担单位的组织机构及人员状况、技术力量及专业结构、设施设备条件、从事与马铃薯相关工作等基本情况。列出项目实施组成员名单并简要介绍其基本情况、主要业务工作经历。

八、附件

包括(1)种薯来源、订购证明;(2)收购合同、订单协议、种薯返还合同;(3)成立领导小组、实施小组的文件;(4)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法人证明;(5)其它。

各项目实施单位于915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报所属市(州)农委和省农科院,各市(州)农委、省农科院及我委相关单位于920日前以正式文件统一上报省农业委员会。要求一式3份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吴雷,电话:0851-5284774

邮箱:gzsnwzzyc@163.com




                             2014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