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上半年农村“三变”改革 工作小结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7〕122号
关于报送上半年农村“三变”改革
工作小结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三变”办,贵安新区农林水局:
根据省政府关于迎接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的有关安排(黔府发电〔2017〕13号等)和省委改革办关于开展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半年督察的通知(贵改办发〔2017〕16号)等要求,农村“三变”改革是主要督查内容,省农委(省“三变”办)决定组织对上半年全省农村“三变”改革进行全面自查。现就各地报送自查小结材料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主要内容
(一)各地推进“三变”改革的做法及成效。
1、工作开展情况。对照3月2日全省“三变”改革现场观摩推进会、黔委厅字〔2017〕17号和黔农领办〔2017〕2号文件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及其要点、出台相关政策措施(8项机制等)、组织召开推进会部署会、宣传培训和信息报送情况等。以上工作情况包括市州、县(市区)及试点乡镇开展的工作。
2、取得初步成效。试点村基本情况概述,开展集体资源资产清产核资、培育和引进新型经营主体、签订合作协议或达成合作项目情况,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情况,上半年收益及分红情况,村集体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预计等。以上情况包括今年以来所有试点地区“三变”改革成效,今年以前即开展改革试点的地区如有累计数据,可采用累计数据,但应同时列出今年以来的成效情况。部分县、试点乡镇或村改革工作扎实、成效较为明显的,可作为典型材料另附。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并作分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对“三变”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二、有关要求
(一)小结材料要求情况清楚、数据充实,充分反映工作,分析困难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各县(市、区)包括仁怀市、威宁县改革情况,由市(州)汇总。自查材料及填报表格请于6月13日(周二)上午12点前报送省“三变”改革办公室。
(二)各地要抓紧组织开展自查,及时掌握最新情况,全面汇总“三变”改革进展和成效。各地在向省“三变”办报送专项自查材料后,在向省委改革办督察组(详见贵改办发〔2017〕16号文件)、省农委督查组(详见黔农办发〔2017〕118号文件)报送“三变”改革情况时,应统一口径表述,不得自相矛盾。
联系人:赵 军 电话:0851—85288825(传真)
附件:2017年上半年农村三变改革推进情况统计表
省农村“三变”改革联席办公室(代章)
2017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9日印
共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