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全国休闲渔业示范
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县畜牧兽医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渔〔2014〕42号)要求,我省将开展2014年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你们根据《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创建标准》所列条件,积极宣传,认真组织申报。参加申报的经营单位,要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和总结,填写《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申请表》,并附本单位综合材料、相关证件、图片资料等(如有声像资料请附电子光盘),装订成册,向当地渔业主管部门申请。县、市渔业主管部门逐级审核,一式三份于7月26日前上报省渔业局。省渔业局将成立考核工作组,采取材料审查和实地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申报基地进行初审,形成考核意见,于 8月20日将符合创建标准的申报基地择优上报农业部及休闲垂钓协会。
贵州省渔业局联系电话:0851-5287048
联系人:杨湘菊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