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2〕408号
关于转发《关于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委员会(畜牧兽医局):
近年来,周边部分国家非洲猪瘟疫情不断,并呈继续扩散蔓延态势,为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范工作,有效防止境外疫情传入,农业部等十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范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2]22号),现转发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切实做好当前非洲猪瘟防范工作,确保我省不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附件:关于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范工作的通知
201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