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赤水河流域农村污染整治示范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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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7-08038
  • 信息分类: 黔农办发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办发〔2014〕138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关于组织申报赤水河流域农村污染整治示范项目的通知

 

仁怀、赤水、习水、金沙县(市)农业(牧)局:

为配合开展贵州省赤水河流域农业农村污染合力整治工作,我委决定在赤水、习水、仁怀、金沙四县(市)赤水河沿岸周边的村寨实施赤水河流域农村污染整治示范项目,现将有关申报条件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实施赤水河流域农村污染防治示范项目,使项目村寨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人畜粪便等得到有效治理。实现试点村寨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农民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提升,有效推动赤水河流域农业农村污染合力整治工作开展。

二、申报条件和实施规模

在四县(市)赤水河沿岸周边区域选择基础条件好,乡(镇)政府积极支持,群众参与建设积极性高,农户在50户以上的自然村寨实施,每县(市)申报示范村寨3个。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范围

省级财政补助每个示范村不少于50万元资金,各县(市)需整合配套建设资金,主要用于修建公益设施,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农田废弃物收集池、农村废弃物发酵处理池、宣传培训和标示标牌制作、后续服务管理设施等。

四、项目申报程序和建设周期

由相关县(市)农(牧)局提交项目申请(项目实施地点,需盖公章),于2014年526日前报省农委,经省农委实地调研和专家评审后批复实施。项目建设工作在20156底前完成。

五、其它

联系人:能源处  陈  纲   0851-6577307,5285093(传真)

        资环站  李筑江   0851-678300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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