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赤水河流域农村污染整治示范项目的通知
仁怀、赤水、习水、金沙县(市)农业(牧)局:
为配合开展贵州省赤水河流域农业农村污染合力整治工作,我委决定在赤水、习水、仁怀、金沙四县(市)赤水河沿岸周边的村寨实施赤水河流域农村污染整治示范项目,现将有关申报条件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实施赤水河流域农村污染防治示范项目,使项目村寨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人畜粪便等得到有效治理。实现试点村寨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农民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提升,有效推动赤水河流域农业农村污染合力整治工作开展。
二、申报条件和实施规模
在四县(市)赤水河沿岸周边区域选择基础条件好,乡(镇)政府积极支持,群众参与建设积极性高,农户在50户以上的自然村寨实施,每县(市)申报示范村寨3个。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范围
省级财政补助每个示范村不少于50万元资金,各县(市)需整合配套建设资金,主要用于修建公益设施,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农田废弃物收集池、农村废弃物发酵处理池、宣传培训和标示标牌制作、后续服务管理设施等。
四、项目申报程序和建设周期
由相关县(市)农(牧)局提交项目申请(项目实施地点,需盖公章),于2014年5月26日前报省农委,经省农委实地调研和专家评审后批复实施。项目建设工作在2015年6底前完成。
五、其它
联系人:能源处 陈 纲 0851-6577307,5285093(传真)
资环站 李筑江 0851-6783003 (传真)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