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上报2015年省级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第一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贵安新区农水局:
为加快推进全省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启动今年第一批35个省级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示范项目(见附件1)建设。现就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类型及建设方案编制要求
(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以自然村寨为单位,根据村落环境特点、地理状况和农户的分布情况,因地制宜地规划污水收集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选择合适的污水处理工艺。能集中收集污水、村寨人口多、污水大、出水标准要求高的村寨,采用集中方式处理;对农户居住分散的村寨,采用单户或联户方式处理。处理后的再生水尽量用于农业灌溉、园林绿化、水体景观等。
(二)农村沼气集中供气项目
农村沼气集中供气项目是一个系统工程,各地要综合考虑当地基础设施、资源条件、产业状况和自然村寨大小等因素,选择100户至300户等不同规模的供气类型,建设配套的大中型沼气集中供气工程。沼液沼渣要有足够的土地进行就地消纳,实现生态农业循环发展。
(三)项目建设方案编制要求
县级农业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负责组织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省级资金用于污水处理、集中供气项目的直接工程费用,项目管理、工程监理、规划、勘测、设计费由地方自筹资金解决。方案编制要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方案编制单位需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资质。
2、实施方案材料包含以下内容: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工程预算书、建设施工图册、项目建设情况表(见附件2、附件3)。实施方案要简明扼要,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工艺选择、投资估算、效益分析等;各项投资要符合实际,要明确财政资金的具体建设内容和投资。
3、为便于项目检查、审计、宣传以及反映建设成效,各实施单位在组织编制方案的同时,注意采集、保存项目实施前后的影像资料。
4、农村沼气集中供气项目要有平面布置图和反映企业(场)的整体情况和养殖情况的彩色照片(3张以上,尺寸不必太大)。
二、建设时限
碧江区和施秉县作为今年全省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现场会候选点,所涉项目建设时限为2015年6月底前完成;其它的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时限为2015年8月底前,集中供气项目建设时限为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三、有关要求
各地农业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抓紧时间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于2015年4月10前将呈报文及实施方案一式5份上报省农委。污水处理项目实施方案送省资环站(其中8个由新农村建设资金安排的项目,请各地农村能源会同新农村建设工作机构共同编制,4份方案报省资环站,1份报省农委新农村处),集中供气项目实施方案送省农村能源管理站。
联系人:省资环站李筑江,电话:86783003
省农村能源站熊小龙,电话:85282276
省农委新农村处杨润秋,电话:85283026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