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贵州省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村级集中供气站 项目库申报及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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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7-12405
  • 信息分类: 黔农办发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办发〔2016〕1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贵州省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村级集中供气站 项目库申报及建设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县、威宁县农牧局:

为加强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村级集中供气站项目前期工作,全省将建立《贵州省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村级集中供气站项目储备库》(以下简称项目库),今后的项目申报、资金安排,将优先选择项目库内的项目,项目库建设是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请各地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抓好项目库申报及建设。现就项目库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村级集中供气站是一个系统工程,各地要综合考虑当地基础设施、资源条件、产业状况和自然村寨大小等因素,选择100-300户不同规模供气类型,建设配套的大中型沼气集中工程。沼液沼渣要有足够的土地进行就地消纳,实现生态农业循环发展,同时当地乡、镇政府积极支持,群众投资、投劳参与建设积极性高的村寨列入项目库

二、管理原则

为保障项目建设工作有序安排,发挥好项目库的时效性和实用性,形成完工一批、在建一批、筹备一批的不同层次项目管理体系,项目库对延续项目和当年未安排的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入库项目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各地要应及时报告,省级负责对项目库内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和更新。

三、报送主体与程序

以县(市、区)农业局为责任主体,按照轻重缓急、择优遴选的原则进行合理排序,按每市州筛选5个以上村级集中供气站项目入库,入库项目需经市(州)农委初步审查,通过审查项目后,市(州)以正式文件统一报送省农委,省级项目库审查由省农委生态能源处牵头,能源站协助完成,审查通过的项目纳入省级项目库。贵安新区、威宁县、仁怀县直接上报省农委。

四、材料要求与上报时间

项目库上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市(州)同意上报文件,市州汇总各县上报情况的统计表 2、贵州省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村级集中供气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提供县域地图,标明项目示范村寨所在位置。 4、每个示范村寨提供10张以上村寨全貌、村寨内部、局部现状的照片。以上材料请各报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一份),于2016320日前完成报送工作。

联系人:省农委生态能源处,陈纲0851-86577307

省能源站,熊小龙0851-85282276

电子邮箱:GZ_XXL2006@163.com

Lwb1313@163.com

地址:贵阳市延安东路62号(贵州省农村能源管理站)

邮政编码:550001

附件:贵州省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村级集中供气项目申报书

20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