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1年“南南合作”项目外派专家外语强化培训班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1﹞63号
关于举办2011年“南南合作”项目外派专家外语强化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南南合作”项目工作部署,为加强我省农业对外援助人才储备,积极配合中国FAO信托基金支持的“南南合作”项目的实施,农业部定于2011年4月7日—6月2日在四川成都举办“南南合作”项目外派专家外语强化培训班,现将我省推荐参加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对象
培训时间:2011年4月19日—6月2日,为期45天
培训对象:符合外派专家基本条件(详见附件1)的候选人
培训地点:成都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温江)
二、课程设计
授课专家:外语老师、“南南合作”项目主管、FAO项目官员以农业和外事专家等。
培训内容:外语语法、听说、阅读、写作及项目执行综合能力培训。
培训方式:专家授课、封闭式全天候语言强化;每周一至周六上课,每天7课时。
三、费用
培训费、教材费和影像资料费以及培训期间的食宿等相关费用由农业部承担。学员往返等费用其他费用由派出单位自理。住宿和就餐由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统一安排。
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推荐符合外派专家基本条件的农技人员参加此次培训,并于2011年4月10前将报名表报送省农委外经处(中心),由我委统一汇总后报农业部国际合作司。
联系人:淮伟刘驰名
电话(传真):5283929 5282216
附件:1、外派专家选派标准(可从贵州农业信息网下载)
2、培训班报名表(可从贵州农业信息网下载)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农业外经通知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4月6日印
校对:淮伟共35份
附件1:
“南南合作”项目外派人员英语强化培训班选拔条件
1、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服从组织安排;
2、身心健康、吃苦耐劳、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政治觉悟高、具有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
4、专家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
5、具有较为熟练的英语交流能力;
6、具有执行南南合作项目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附件2:
“南南合作”项目外派专家外语强化培训班
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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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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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 |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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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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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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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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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加过援外项目: ()是()否 项目名称:派往国家: | |||
2009年至今是否参加过“南南合作”外语培训: () 是() 否 时间:培训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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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二○一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