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 农技人员重点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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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0-01289
  • 信息分类: 黔农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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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办发〔20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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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关于举办“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 农技人员重点培训班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06



关于举办“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

农技人员重点培训班的通知


各示范县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下发的《200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0958号),经省农委和省农科院研究决定,在省农科院(国家认定的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举办贵州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农技人员重点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根据农业部制定的《基层农技人员(重点班)培训大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以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现代农业新技术、现代农业推广服务、现代农业信息化服务和农产品市场营销为主要培训内容。具体课程安排详见《贵州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农技人员重点班培训计划》(附件)。

二、培训对象

各示范县农业局主管业务的局长或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中等以上学历,年龄55周岁以下,10年以上工作经验,继续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的农技人员(以各示范县上报的名单为准)。

三、培训时间

2010110日至126日,共计16天。其中,110日报到,11--25日培训,26日结束。

四、培训地点

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内(农业部现代农业技术部级培训基地)学术交流中心(贵阳火车站乘坐43路,或从贵阳河滨公园乘坐211212公交车,在农科院站下即可)。

五、相关要求

(一)培训经费由各示范县从项目专项经费中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于培训前统一支付省农科院,培训结束后,按实际使用结算。(收款单位:贵州省农业科学院,账号101001040000040,开户行:贵阳市农行南明支行)

(二)请各示范县落实好参训人员培训期间工作,确保培训期间集中精力参加培训。

联系人:省农科院科研处电话:0851-3761590

学术交流中心电话:3762516

省农委科教处曾庆鸿电话:0851-5282535


附件:贵州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农技人员重点班培训计划




○一○年一月六日





























主题词农技人员培训通知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018日印发

共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