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4年度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补助项目开展延伸绩效管理评估考核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4〕407号
关于对2014年度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补助项目开展延伸绩效管理评估考核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各项目县农牧(农业、农工)局:
2014年全省各级农业部门认真抓好基层农技体系改革补助项目实施,进一步深化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提高了农技推广机构服务效能,有效支撑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为全面总结项目实施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4〕43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4﹞64号,附件1)文件精神,决定对全省2014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开展延伸绩效管理评估考核,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要求,规范评估程序和方法,开展绩效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评估考核范围为2014年度实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的县(市、区、特区),全省共计85个项目县。
二、考核内容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主要包括评估组织管理、实施管理等内容。指标共设立2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同时实行附加分、扣分项及一票否决。具体考核指标体系详见附件2。
三、考核方式
绩效考核方式按照项目县自评、市州考评和省级核查和综合评估方法进行。
(一)项目县自评
各项目县(市、区)农业局按照延伸绩效管理的内容和具体指标,对项目各项管理工作进行自评打分,形成县级自评报告,将报告及项目绩效考评资料报送所属的市、州农委(科技教育管理机构)。
(二)市州考评
市州农委成立评估小组,在资料审查、实地抽查的基础上,对项目县自评报告、考评资料进行逐项查验核实,对每一项指标进行核查(如有必要请项目县补充相关材料),分别对各项目县进行考核评分。
(三)省级核查和综合评估
省农委科教处成立项目评估小组,根据项目县自评、市州考评情况,对各项目县考核情况查验核实,并结合各市(州)、项目县日常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按照县自评占20%、市州考评占30%,省考评占50%的比例,对每个项目县进行综合评分,形成各项目县年度延伸绩效管理综合评价总评分,并对考核得分情况,给予“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的评定。
四、时间安排
项目县自评和市(州)考核:于2015年1月10日前完成。
省级核查和综合评估:于2015年1月14日前完成。
2015年1月11日下班前,市州将各市州及各县的考核材料(含电子版)上报省农委(科教处)。
五、相关要求
各市(州)、项目县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客观真实地做好评估考核工作,并按相应规定时间完成自评、考核工作。
六、结果运用
各地要对绩效考核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省农委将综合评估考核的结果与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联系人郁琼、曾庆鸿、杨陈玮
联系电话:5281609、5282535、5285654
联系邮箱:zqh550001@163.com
附件:1、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
2、2014年贵州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
项目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3、2014年度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绩效考评材料说明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