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农委2015年帮扶赫章县 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5〕50号
关于印发《省农委2015年帮扶赫章县
工作方案》的通知
委各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为加大帮扶赫章县工作力度,我委结合职能职责,研究制定了《省农委2015年帮扶赫章县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根据任务分工抓好落实,并认真做好年度帮扶工作总结。
附件:省农委2015年帮扶赫章县工作方案
2015年2月11日
省农委2015年帮扶赫章县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主要领导对帮助赫章县加快发展的重要指示,为支持赫章县转方式调结构,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切实做到精准帮扶,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结合我委工作职能,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实施精准扶贫的要求,紧紧围绕“两加一推”主基调、主战略,以结构调整,发展特色农业为抓手,认真研究、科学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准确把握赫章县农业发展的形势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支持措施,加快赫章发展步伐,促进全省农业平衡发展,提高全省现代农业整体水平,为实现全面小康奠定坚实基础。
二、任务和分工
(一)支持稳定发展粮油生产
认真落实各项粮食生产补贴政策,着力支持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有效减轻病虫危害;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提高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到位率,确保粮食稳定生产。2015年,支持赫章县实施玉米增产工程17万亩,马铃薯和玉米高产创建项目共计4万亩,安排项目资金237万元,其中,安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64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73万元;安排项目资金15万元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从省级财政下达的粮食生产发展(测土配方施肥整建制推进)专项资金中给予15万元的支持。(牵头部门:种植业综合处;责任部门:财务处、科教处、土肥站、农推站、种子站、植保站)
(二)支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1、发展山地草食畜牧业。开展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帮助赫章县充分依托自身资源条件和优势,利用好前期财政已投资建成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为广大养殖场(户)提供优质种畜(禽),大力发展生态畜牧业,实施优质肉牛肉羊工程,积极发展特种养殖。2015年投入80万元在赫章县继续实施中央投资的能繁母牛扩群增量项目。(牵头部门:畜牧处、渔业处;责任部门:畜牧相关处站、渔业局、水产技术推广站、计划处、财务处)
2、发展果蔬产业。支持赫章县发展蔬菜水果产业,积极组织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咨询服务,安排12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开展示范基地建设,带动果蔬产业发展。(牵头部门:经作处;责任部门:果蔬站)
3、发展茶叶生产。支持赫章县充分整合地县财政及相关资金加快新茶园建设步伐,安排一定的省级茶产业统筹资金,支持、引导茶产业在宣传推荐、渠道建设、质量安全、加工企业先建后补和贴息等方面加大投入,推动赫章茶产业提升。(牵头部门:茶办;责任部门:农经站、农产品加工处)
(三)支持推进新农村建设
1.推进开展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按照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的要求,安排赫章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小康寨示范点一个,投入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50万元左右。(牵头部门:新农村处;责任部门:财务处)
2.农村能源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发展。因地制宜支持以沼气为重点的农村能源建设。对具备申报中央投资农村沼气工程的项目,优先申报,优先安排;省级财政资金根据赫章县实际建设需求给予支持。(牵头部门:生态能源处;责任部门:计划处、财务处、资环站、能源站)
(四)支持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1、加快省级现代高效农业园区建设。加强对赫章县农业园区建设各项工作的指导,最大限度发挥园区主载体、主平台地位,通过园区建设,整合资金,改善农业产业发展条件,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积极协助赫章县申报省级重点农业园区财政奖励资金。(牵头部门:园区处;责任部门:财务处)
2、加快培育农业龙头企业。重点围绕苦荞、魔芋、畜禽、茶叶、水果等特色农产品的生产,帮助、支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不断完善“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延长产业链,提高产业效益和附加值,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牵头部门:农经站;责任部门:农产品加工处、外经处)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完善帮扶工作机制
明确将支持赫章县发展纳入2015年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措施和责任分工。明确委计划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细化措施,责任落实到人。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主要责任,其他参与单位负直接责任。明确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有效的工作联动机制和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明确要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情况通报制度。
(二)帮助赫章县编制好“十三五”农业发展规划
今年是谋划“十三五”农业发展的关键之年,在全省“十三五”农业发展规划体系中,在区域布局上更多的覆盖赫章县,同时,帮助赫章县编制好“十三五”农业发展规划。
(三)加强资金项目监管
进一步加大项目资金监管力度,建立常态化、多元化的监督检查机制,按照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进行管理,落实好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项目资金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