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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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8-11353
  • 信息分类: 黔农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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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办发〔2018〕3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省农委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通知

委机关各部门、委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的规范管理,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根据《省农委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意见》和《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我委2018年内部审计工作在继续开展委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监督和评价的同时,重点加强省农委财政涉农资金、资产的管理和监督,配合相关部门,提高项目内部控制规范管理水平,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预防、监督和服务作用。现将2018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审计任务

(一)财务收支审计。根据近年来事业单位审计覆盖情况,2018年对以下3家单位开展财务收支审计:省农业职业学院、省草原监理站、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审计内容主要为2015年至2017年财务收支情况,必要时可延伸至其他年度。

(二)专项审计调查。对近年省农委安排的畜牧产业化项目和省农委及所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三)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委有关工作要求,按委人事部门通知,对以下5名领导干部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省农业资源环境管理站站长朱江、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孙鹃、省农村能源管理站站长吴志军、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主任蔡滔、省土壤肥料工作总站站长夏忠敏。离岗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按委人事处通知实施。

(四)其他审计。对2017年度被审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调查,承担上级部门和委领导交办的审计监督事项。

二、审计方式

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均以自主审计为主,专项审计调查由审计处牵头,相关部门参加。

三、审计组织和时间安排

以上审计任务由委审计处根据《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在审计(审计调查)的基础上,形成有事实、有数据、有针对性建议和观点的审计报告或调查报告。全部审计任务在本年度12月底前完成,具体审计任务启动时间以审计处的审计通知为准。纳入2018年审计任务范围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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