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
委机关各部门、委属各单位:
近期,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公开信息目录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7年度政务公开专项督查的通知》《关于收集报送政务公开工作影像资料的提示》等文件,对政务公开工作作出一系列安排部署,为落实好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非公开信息目录管理工作
2015年,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安排,省环保厅、省交通厅等6家单位开展了非公开信息目录管理试点工作,明确了非公开信息范围。今年,要求省直机关全部实行非公开事项目录管理。为此,请各部门、单位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参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非公开信息目录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81号)中非公开信息范围及有关要求,对涉密信息、内部管理信息、过程性信息等依法依规不予公开的信息进行细化梳理,逐项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或依据,填写非公开信息管理目录表,于9月18日前报委办公室,由委办公室梳理汇总后制定省农委非公开信息目录,并按程序在委门户网站公开。
二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将非公开信息目录作为公开属性认定的重要标准,按照“目录之外尽公开”的原则,准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如未列入非公开信息目录,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并送委办公室审查。
三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及农业部对公开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及时调整非公开信息目录并报委办公室按程序更新调整。要定期对公众关切的信息、不予公开的信息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审查,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及时公开,可以转化为主动公开的要转化为主动公开。
四是按照非公开信息目录以外“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对2017年1月以来的信息进行清理,及时主动公开目录以外的信息,并逐步对2008年以来的信息进行清理公开,于2017年12月1日前将信息清理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变化情况报委办公室。
二、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查
请各部门、单位认真对照《省农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黔农发〔2017〕号11号)和《省农委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黔农办发〔2017〕99号),对2017年涉及本单位的工作任务认真梳理自查,撰写政务公开自查报告,于9月18日前报送委办公室,自查报告要对照以下内容,逐项说明。
(一)决策公开情况(责任单位:委各部门、各单位)
1、对2017年以来的发文情况及公开情况。(公告、黔农发、黔农财、黔农计、黔农办发及其他)
2、以省农委名义或提请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情况(是否有,如有,请注明具体文件名);措施制定前的征求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措施制定后的意见解读情况。
3、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第三方代表列席重要会议情况。
(二)执行公开情况(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单位)
4、对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等工作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的公开情况。
5、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公开情况。(责任单位:计划处、能源处和相关部门、单位)
6、财政预算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责任单位:财务处)
(三)管理公开情况
7、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情况。(责任单位:市场处)
8、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政策措施的公开解读情况(责任单位:农经处、财务处、种植业处、畜牧兽医局、农机装备处、渔业处、农产品加工处、科教处)
9、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程序、方法,农户摸底权属调查表,农户承包地块数、承包地“四至”、面积等信息公开公示情况。(责任单位:确权办)
10、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获得农业部认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等信息及绿色优质农产品知名品牌目录公开情况。(责任单位:质安处、市场处、质安站、质检中心、绿色食品中心)
11、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公开情况。(责任单位:财务处和相关部门、单位)
(四)服务公开情况
12、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及公开情况。(责任单位:法规处和相关部门、单位)
13、各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情况。(责任单位:委属各事业单位)
(五)结果公开情况
14、重要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改善等方面落实结果的公开情况。(责任部门:调研处、人事处、计划处和相关部门、单位)
15、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委有关部门、单位)
(六)回应关切情况
16、向省政府新媒体平台提供信息公开工作稿件,报送相关信息情况。(责任单位:宣传处和相关部门、单位)
17、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政策情况。(责任单位:宣传处、办公室和委相关部门、单位)
18、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新闻吹风会及主要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情况。(责任单位:宣传处、办公室和委相关部门、单位)
19、新闻发言人制度和舆情回应制度建设情况。(责任单位:宣传处)
20、对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及突发事件的回应情况及回应效果。(责任单位:宣传处、办公室和委相关部门、单位)
21、意见征集和网上调查情况。(责任部门:委机关各部门)
(七)平台建设情况
22、 网站建设及监管情况,站内检索功能查询功能完善情况(责任单位:信息中心)
23、定期测试、畅通依申请公开网络受理渠道情况。(责任单位:信息中心)
24、信息公开目录建设情况。(责任单位:信息中心、办公室)
25、“两微一端”公开平台建设和内容保障情况(责任单位:宣传处、市场处)
(八)典型经验及建议(责任部门:各有关部门、单位)
26、各部门、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及典型经验。
27、各部门、各单位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推进工作落实、创新工作方法、反映公开实效等方面的影像资料(附文字说明及作者信息,图片分辨率不低于1024×768像素,视频画质不低于高清720P)。
28、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打算及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建议。
联系人:冉玉龙;电话:85285421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