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果蔬烘干机补贴情况调查的通知
有关市(州)农委,有关县(市、区)农业(农牧、农机)局(中心):
据反映,在办理果蔬烘干机的农机购置补贴过程中,涉嫌存在经销商开具销售价格虚假发票、机具实际配置与补贴产品信息不符等违规行为。为确保补贴资金使用安全,现就开展果蔬烘干机补贴情况调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成立调查组,组织有行政执法资格的相关人员,按照行政执法调查询问标准,对2016年7月12日以来受理补贴申请的果蔬烘干机逐户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机具配置及适用性、购机者真实购机价格、购机者获得补贴资金方式等。调查过程要合法合规,所取证据要规范有效,调查档案必须一案一档。于8月5日前将核查情况和取证资料上报市(州)农机化主管部门。
市(州)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指导和配合相关县开展调查,及时汇总分析县级调查结果,提出书面意见,于8月11日前将本区域内调查报告上报省农委。
附件:受理果蔬烘干机补贴申请县名单黔农办发[2017]141号:附件(受理果蔬烘干机补贴申请县名单).doc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