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各地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检查结果(第二期)的通报
各市(州)农委、安顺市农机中心、贵安新区农水局,各县(市、区)农业(农牧、农水、农机)局(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15〕70号)和《关于规范建设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的通知》(黔农办发〔2016〕335号)要求,我委近期对各地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补贴信息公开情况开展了2017年第二期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大多数地州(市)、县,按规定在本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或农业信息网上建立信息公开专栏,补贴信息公布完整,部分县(市、区)未建立补贴信息公开专栏,部分县(市、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不完整,部分县(市、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名称不规范。
(一)补贴专栏建设情况。全省共92个县(市、区)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含贵安新区),其中75个建设了县级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县级专栏建设率为81.52%,安顺市农机中心、毕节市农业委员会及白云、黄平、松桃、仁怀等17个县(市、区)提供的网址无法链接打开或者链接打开后并非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视为未建立信息公开专栏。
(二)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情况。年度补贴政策实施初期,县级应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中发布实施方案、补贴额一栏表、政策咨询电话、补贴受理电话、投诉举报电话、补贴资金规模、补贴办理流程等信息,检查结果显示,部分县(市、区)未将政策咨询电话、补贴受理电话、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单列公开公布,而仅出现在实施方案中。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应按月公布资金使用进度及使用情况;补贴政策实施后,县级应将近期补贴受益对象信息表及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从整体上看,全年信息公布率整体偏低,其中补贴资金规模仅为(71.5%)、2016年受益对象信息表公布率(76.4%),补贴一览表、补贴流程、补贴资金使用情况、2016年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等信息公开率为79.4%,低于第一期补贴信息公开检查结果。
二、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公布量不足。白云、沿河、赫章等17个县(区)未建立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占比16.7%;黔西、长顺等18个县(区)未公开实施方案,占比17.7%;万山、仁怀等21个区(县、市)未公开补贴额一览表、补贴办理流程、资金使用情况、2016年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等信息,占比20.6%;黄平、仁怀等20个县(区)未公开咨询、受理、投诉等“三项”电话信息,占比19.7%;万山、惠水等29个区(县、市)未公布资金使用规模,占比28.5%;三都、长顺、黔西等19个县(区、市)未公布资金使用进度,占比18.7%;贵安新区、仁怀、黄平24个区(县、市)未公布2016年补贴对象受益表,占比23.6%。
(二)专栏信息公开不规范。部分县(区、市)未严格执行“黔农办发〔2016〕335号”文件规定,咨询、受理、投诉三项联系电话仅出现在实施方案中,部分县(区、市)未标准格式规范公布资金使用情况及使用进度。
(三) 信息专栏公开频率不足。贞丰、平塘、赫章等县(区、市)在公布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方面公布频率远远低于一月一次公布的最低要求,部分县(区、市)还存在补贴信息更新不及时或者突击更新(一日内更新数条不同时期的购机信息)数据应付检查的现象。
三、表扬先进
通过本次全面检查,雷山、麻江、望谟、玉屏等县的补贴专栏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全面,予以表扬,其余各县多以学习借鉴。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监督指导,持续完善补贴信息,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积极展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成效。
附件:2017年贵州省农机购置补贴专栏信息公开情况(第二期)黔农办发[2017]236号:附件(2017年贵州省农机购置补贴专栏信息公开情况).xls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