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农业宣传联络员队伍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7〕181号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局,各县农业局(农村工作局)、畜牧局,委机关各部门、委属各单位:
为加强农业系统宣传部门上下联动,促进各部门之间的宣传交流协作,构建全省农业宣传工作大格局,进一步统筹做好新形势下农业宣传工作,省农委拟在全省农业系统建立农业宣传联络员队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宣传工作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委机关各部门、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宣传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农业宣传工作与重点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检查落实,在方向上牢牢把握,在工作上及时指导。地方各级农业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宣传组织领导和责任机制,要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宣传工作,负责本单位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切实增强宣传工作的主动性,不断提高农业新闻素养,带头做好农业新闻宣传。
二、加强队伍建设
各市(州)、县农业(畜牧)部门和委机关各部门、委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能,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一名宣传工作联络员,通过省农委宣传工作QQ群、微信工作群等渠道,每月定期报送宣传信息(含图片),充分及时保障委合办周刊《法制生活报·三农周刊》、政务微信“黔农在线”、微博“美丽黔农”信息供给,优秀稿件提供给农民日报、贵州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同时也为各媒体提供新闻报道素材、线索。报送内容要立足全省农业工作大局,以全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当前产业扶贫、“泉涌行动”、农村“三变”改革等重大主题,报送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创新创优情况;具有典型意义、值得推广的经验、做法以及对重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及对策建议等。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报送力度,注重宣传信息报送的时效性,所报信息须经部门负责人认真审阅把关,确保宣传信息质量。
通过宣传联络员队伍建设,加强农业宣传工作的沟通交流,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多级联动”,使全省各级农业部门的宣传工作更加便捷、及时、高效。
三、实行新闻统计报送制度
宣传工作是了解情况、掌握动态的重要途径,是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重要手段,通过充分展示全省“三农”发展的工作措施、成效、典型经验,将极大提升我省农业农村工作影响力。为及时了解农业新闻发稿情况,掌握各地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舆论推动作用效果,省农委将实施新闻统计报送制度,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新闻统计报表(见附件2)报送本部门在省级、国家级媒体新闻报道情况,传统媒体发稿提供纸质佐证材料;新媒体发稿报送电子版,并提供网络链接。
省农委宣传处将适时通报各部门各单位宣传信息报送、媒体新闻稿件刊登情况等,对宣传工作成绩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择机组织宣传联络员开展培训。
四、有关要求
1、各级各部门要支持农业宣传联络员工作,为其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把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配备到农业宣传联络员队伍中,如有工作变动,需要重新确定人员接替的,及时告知。
2、宣传联络员名单(见附件1)请于8月31日前反馈。其中,各县(市)宣传联络员由市(州)统一收集反馈;委属单位的名单由归口联系的机关处室统一收集反馈,无归口的委属单位自行反馈。
3、新闻统计报表于每季度末报送。同时,于每年6月底和12月底报送宣传信息、媒体新闻报道情况相关总结。
联系人及电话:省农委宣传处杨举丽 0851-85283501
附件:1.农业宣传联络员名单
2.新闻统计报表
2017年8月22日
附件1
农业宣传联络员名单
单位:时间:
部门 |
姓名 |
职务 |
手机 |
QQ 号 |
微信号 |
备注 |
附件2
新闻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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