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省有机肥产品抽检工作的通知(黔农办发[2017]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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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7-0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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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 黔农办发[2017]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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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省有机肥产品抽检工作的通知(黔农办发[2017]48号)

各市(州)农委:

为全面落实2017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暨农资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发布会精神和2017年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大力推广应用有机肥,助推贵州绿色农产品风行天下,省农委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春、秋两季全省有机肥产品抽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强化抽检。对全省有机肥生产企业登记的产品,在流通和储存等环节进行全面抽检。

(二)加强日常监管。重点检查市场上销售的有机肥产品,及水果基地、规模商品蔬菜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已经采购的有机肥产品。检查内容包括:是否获准登记,登记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有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号、转让肥料登记证等行为;有机肥产品标签标识是否规范、标注内容是否与登记批准内容相符;是否建立使用记录档案,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肥料等。

二、工作目标

将全省有机肥生产企业100%纳入监管及抽检范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各地要充分认识有机肥抽检和市场监管对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保护农民利益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落实好人员、经费等,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肥料抽检和监管的目的意义,及有关科学施肥、肥料管理方面的知识,提高农民群众识肥辩肥能力,为放心农资的推广,特别是有机肥的应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送检时间:春季3月31日前,秋季9月20日前。

(四)检验单位: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地址:贵阳市白云区科教街698号,联系人:陈泉,电话:0851—85610016)。

联系人:吴康,0851-85288827

 附件:1、贵州省有机肥生产企业名单

     2、有机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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