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上报 2016 年度扶贫开发工作 综合考核相关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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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7-04242
  • 信息分类: 黔农办发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办发〔2017〕6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关于重新上报 2016 年度扶贫开发工作 综合考核相关材料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

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6 年度扶贫开发工作综合考核的通知》(黔扶领办通〔201627 号)要求,我委将对全省 66 个贫困县和 19 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非贫困县 2016 年度扶贫开发目标任务中 4 项指标进行考核评分,此前已下文要求各地上报考核相关资料,我委已于2017 1 6 日组织专家根据各地上报材料进行考核评分,但因各地所报材料极不规范,以此为据考核,将可能出现显失公平的考核结果,为使考核能正常有序、合理有效完成,请各地按以下要求重新上报考核材料。

一、请市(州)统一收集各县(市、区)考核材料,整理汇总后认真填写《关于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指标统计表》(见附件),并将之作为附件以正式报告于 2017 1 9 日下午 5:00 时前呈送省农委(计划处),请同时报送电子版考核材料。

二、各市(州)上报纸质材料时,须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各县(市、区)所报考核材料不报省农委,但应在市(州)留存备查。

三、此次考核涉及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务必及时、据实上报考核材料,若逾期未报或未按要求上报考核材料而影响考核评分后果自负。

联系人:余廷海

联系电话:0851-8528400

邮箱:snwjhcfpb@163.com


附件:关于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指标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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