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目录的通知》 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水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要求,农业部将建立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目录,向返乡下乡本乡人员推介并向全社会公布。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目录的通知》(农办发〔2016〕2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要求报送的相关材料请以市(州)为单位于2017年2月10日前统一寄送省农委农产品加工处,电子版发送至gznwnjc@163.com,农牧主管部门分设的,由农委商畜牧局推荐报送。
联系人:罗仕跃电话:85281029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
地)目录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