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基本情况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水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关于“加强对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动态监测和调查分析”的要求,农业部办公厅决定在全国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基本情况监测调查工作(农办加〔2017〕22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市(州),贵安新区按照附件4(《填报说明及指标解释》)中的相关要求填写“农创年1表”,分别组织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和农村创业创新经营主体填写“农创年基1表”、“农创年基2表”,于2017年9月5日前寄送省农委农产品加工处,电子版发送至gznwnjc@163.com
联系人:罗仕跃电话:85281029
附件:1、农村创业创新基本情况表
2、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情况基层表(参考表式)
3、农村创业创新经营主体情况基层表(参考表式)
4、填报说明及指标解释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