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贵州省马铃薯产业发展专项的通知
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贵州省
马铃薯产业发展专项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8〕103号
各市(州)农委,有关县(市、区)农业(农牧、农工)局,省直相关单位:
2018年省级财政下达省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1210万元用于支持马铃薯产业发展(详见黔财农〔2018〕21号),为用好省级财政资金,不断做大做强马铃薯产业,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现将做好2018年度省级马铃薯产业发展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建设以黔西北高海拔地区为主的种薯基地,力争把威宁县建设成我国南方最大的马铃薯脱毒种薯生产基地。抓好黔南、黔东南、铜仁、遵义、毕节等早熟马铃薯优势区域早熟马铃薯生产基地建设。通过项目实施,整合资金和资源,促进生产规模化、质量标准化,项目区100%通过“三品一标”认定,推进绿色农产品“泉涌”发展,其中标准化早熟马铃薯生产基地核心区单产不低于1600kg/亩。到2020年,马铃薯种植面积达1200万亩,鲜薯产量1600万吨以上,实现综合产值350亿元。
二、项目内容
本年度项目内容为:马铃薯原原种扩繁;标准化马铃薯种薯基地建设;标准化早熟马铃薯生产基地建设;马铃薯脱毒种薯质量监测;早熟马铃薯示范基地建设等。
三、资金安排、项目任务及补助标准
2018年省级财政下达马铃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共计1210万元,其中:原原种扩繁补助资金140万元,扩繁马铃薯原原种1400万粒,每粒补助0.1元;标准化马铃薯种薯基地建设补助资金160万元,建设0.8万亩标准化马铃薯种薯基地,每亩补助200元;标准化早熟马铃薯生产基地建设补助资金750万元,建设7.5万亩标准化马铃薯商品薯生产基地,每亩补助100元;马铃薯脱毒种薯质量监测补助资金40万元;早熟马铃薯示范基地建设补助资金75万元,建设0.75万亩早熟马铃薯示范基地;会议、宣传及推介活动资金45万元(详见附件1)。
马铃薯原原种扩繁、标准化马铃薯种薯基地建设资金支持环节主要是基地基础设施、种薯和农资物化补助及种薯转运补助等;早熟马铃薯生产基地建设资金支持环节主要是种薯、农机具和农资物化补贴等。
四、实施方案编制及项目验收
项目实施方案是项目实施、检查、验收和评估的重要依据。各项目单位要按《省财政厅省农委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马铃薯产业发展专项)的通知》(黔财农〔2018〕21号)要求及时下达任务并组织申报确定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单位确定后,督促其抓紧编制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确保完成计划任务。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项目概要、项目区基本情况、实施内容、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项目目标与预期效益、产销衔接、保障措施、附件材料等(详见附件2)。项目实施方案于7月20日前,由市(州)农委批复汇总后上报省农委备案,省农委不再另行批复。项目完成后,由市(州)农委负责组织验收。
五、项目监管和绩效评价
农业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贵州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17〕329号)及《贵州省农业委员会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黔农财〔2017〕54号)的有关要求,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严禁套取、挤占、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省级在项目督查过程中发现此类问题,将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收回资金、调减其他相关资金等,并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市(州)农委要加强项目实施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抓好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完成后,严格按照《贵州农业委员会省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方案》(黔农财〔2017〕54号)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省直相关单位的项目由省农委监管及考核。项目总结和绩效评价报告由市(州)农委汇总,于2019年11月28日前报省农委。
联系人:唐健波,电话:0851-85280024
邮箱:gzsnwzzyc@163.com
附件:1.2018年贵州省马铃薯产业发展专项任务表
2.2018年贵州省马铃薯产业发展专项实施方案编写模板
黔农办发〔2018〕103号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贵州省马铃薯产业发展专项的通知.pdf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