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马铃薯主食开发试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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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分类: 黔农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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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 黔农办发〔2018〕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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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省农委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马铃薯主食开发试点项目的通知

省农委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马铃薯

主食开发试点项目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8〕127号

各市(州)农委,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

为推进马铃薯主食产品及产业开发,科学引导马铃薯主食消费,农业农村部2018年继续在我省组织实施马铃薯主食开发试点项目。结合我省实际,现将今年马铃薯主食开发试点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实施新形势下粮食安全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牢固树立“营养指导消费、消费引导生产”的理念,加快马铃薯主食产品的产业开发,培养消费者吃马铃薯的习惯,推进马铃薯由副食消费向主食消费转变、由原料产品向加工制成品转变、由温饱消费向营养健康消费转变,培育小康社会主义文化,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内容

针对马铃薯主食产品价格较高的情况,为提高市场竞争力、科学引导消费者接受主食产品,对马铃薯主食产品消费推广环节进行差价补助。选择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餐厅等有固定消费群体和销售商,以及商场超市等人流量大、扩散范围广的场所开展马铃薯主食产品消费推广试点。

三、项目申报主体

食品加工企业。

四、补助标准

以马铃薯面条、马铃薯米粉和马铃薯馒头等作为主要补助品种,适当发展马铃薯面包等添加马铃薯全粉、马铃薯泥的各种类型的加工产品。所有加工产品中马铃薯全粉(以薯泥为原料时按5:1折算)含量不得低于30%,每加工销售1斤产品补助1.0元。根据试点项目规模和内容,每个项目补助资金40万元以上。

五、企业申报条件

1、加工企业位于贵州省境内,具有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食品加工资质,目前已经建成并投产。

2、具备从事马铃薯主食加工、销售的意愿和能力,具有规范的主食生产车间、生产设备及较强的主食生产加工技术能力和一定的主食生产规模,在技术支撑单位的支持下可开展马铃薯主食产品的生产加工。

3、拥有比较成熟的主食产品销售渠道,可利用现有销售渠道推广销售马铃薯主食产品,并能根据市场销路,选择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餐厅、商场超市等稳定场所,作为马铃薯主食产品消费推广试点。

项目优先支持对象:从事马铃薯主食产品加工1年以上,项目执行效果良好,且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记录的单位;具有一定研发和创新能力的单位;积极参与我委组织的各类宣传推介活动的单位。

六、有关要求

1、各市(州)农委组织指导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县(市、区)的食品加工企业进行申报,市(州)、县农业部门对申报企业要进行现场考察。项目申报工作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编制的原则,由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编报项目申报表,经所在地县级农业部门审核后再报市(州)农委。仁怀市、威宁县项目申报表分别报遵义市、毕节市汇总上报。

2、各市(州)农委于7月22日前以正式文件将推荐的项目申报表一式2份统一报省农委,同时报送申报表电子版本。项目申报结束后,省农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择优立项。

3、项目资金下达后,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实际需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省农委审定批复,并按批复后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联系人:种植业管理处夏忠敏  唐健波

电话: 0851-85280024

邮箱:gzsnwzzyc@163.com

附件:2018年贵州省马铃薯主食开发试点项目申报表.doc

省农委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马铃薯主食开发试点项目的通知(黔农办发〔2018〕12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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