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第二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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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8-06645
  • 信息分类: 黔农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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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办发〔2018〕143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关于推荐申报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第二批)的通知

省农委办公室关于推荐申报全国新型职业

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第二批)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

根据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做好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第二批)推荐工作的通知》(农科教育函〔2018〕第21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省开展第二批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条件

(一)推荐范围

各市(州)优秀的培训机构、实训基地、田间学校中推荐,优先推荐省级评选的培育示范学校或基地。

(二)推荐条件

1.法人依托。基地需要依托农广校、科研单位、涉农院校、农技推广机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具有法人地位的单位。

2.诚信自愿。基地需要独立财务核算,近3年无违法违规和不良诚信记录,愿意承担农民教育培训的实训、创业孵化、跟踪服务等任务。

3.服务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具有农业生产经营功能,产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有较强科技示范、展示和带动能力。

4.具备软硬条件。基地具备吃、住条件,培训教师及其它设施设备齐全,教辅人员配备到位,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交通便利。

二、推荐名额

各市(州)推荐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1-2个。省农委组织评选后,在全省推荐3个上报农业农村部科教司。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要高度重视推荐培育示范基地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统筹考虑当地培育工作需要和基地发展布局,广泛动员各类主体积极申报,确保推荐一批优秀基地。

(二)各市(州)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将推荐的培育示范基地名单以正式函件,于2018820日前报送省农委科教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基地详细信息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报送,基地自愿填报或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填报,同级或上级农业科教部门审核入库。网络填报入口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点击首页信息系统页面,进入中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地申报系统

人:扈明璐     龙毅

联系电话:0851- 8586370385288491

电子邮箱:gzsnwkj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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