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及《生乳》国标指标监测的通知
贵阳市、遵义市、黔南州、黔东南州农业农村局,省兽药残留监测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我省将在2019年继续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和《生乳》国标指标监测工作。经研究,制定了《2019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2019年〈生乳〉国标指标监测计划》,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2019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2. 2019年《生乳》国标指标监测计划
2019年1月31日
附件1
2019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为继续做好2019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按时完成抽检任务,充分发挥生鲜乳监督抽检效能,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实施
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发展处负责全省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组织管理。省兽药残留监测中心负责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样品的抽样、检验,并进行质量分析和结果汇总上报。相关市(州)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辖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协同省兽药残留监测中心共同组织抽样,并对被抽样单位实施监督检查。
(一)落实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生鲜乳质量安全负总责,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监管责任,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站开办者和运输车经营者负第一责任的要求,认真落实各级责任,切实抓好生鲜乳质量安全工作。各市(州)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年度监测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全覆盖,不留监管空白,并配合承担农业农村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任务的单位完成相关工作,切实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
(二)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结合监测计划的实施,加强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的监督管理,按照“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加强证前许可和证后监管,确保辖区内营运的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具备法定资质条件,坚决取缔不合格的奶站和运输车。要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执法工作,严打非法收购运输行为,严防不合格生鲜乳流向市场。省兽药残留监测中心要严格遵守《农业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规范》,确保抽样、检测、异议复检等程序合法。对不合格样品检测结果,要在检测结果异议处理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农业农村厅,以便及时查处。
(三)强化生鲜乳质量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全面运行“全国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监督管理系统”,扎实做好辖区内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信息核查上报工作,实时更新相关信息,准确掌握辖区内奶站、运输车等变化情况,加强监管监测工作软硬件条件建设,推进《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生鲜乳准运证明》在线出证,提高管理规范化水平。
(四)加强部门沟通和协调配合。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为抽样、检测单位提供工作便利,积极协调开展相关工作,确保监测计划顺利完成。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强化信息交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从重从快查处。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报告监测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建议,并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确保生鲜乳质量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实施对象
贵阳市、黔南州、遵义市、黔东南州的生鲜乳收购站(见附表1)、生鲜乳运输车。
三、监测内容
2019年全省计划抽检生鲜乳100批,分四次完成。
(一)现场检查。按照生鲜乳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车辆标准化管理检查内容和判定标准进行现场检查(见附表3和附表4)。
(二)抽样要求。按照《农业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规范》和《生鲜乳抽样方法》执行,从收购站或运输车辆的储奶罐中采集生鲜乳样品。每批次样品采集3份平行样,同时填写《生鲜乳抽样工作单》,其中1份留给被检单位并告知贮存条件,1份用于检测,1份用于留样异议复检。各市(州)为抽样主体,省兽药残留监测中心进行抽样技术指导,并见证现场抽样过程,抽样人员不得接受受检单位留样或受检单位送检的样品。
(三)检测方法和判定依据。检测工作由省兽药残留监测中心承担,检测项目一是三聚氰胺,检验依据为GB/T 22388-2008,判定依据为《卫生部 工信部 农业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二是黄曲霉毒素M1,检验依据为GB 5009.24-2016,判定依据为GB 2761-2017。
四、时间安排
省兽药残留监测中心分别于每季度后一周内将监测结果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人:谢劲松 联系电话:0851-85284977
金晓峰 联系电话:0851-85967420
附表:1.生鲜乳收购站一览表
2. 2018年全省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抽样计划表
3.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现场检查单
4.生鲜乳运输车现场检查单
附表1
生鲜乳收购站一览表
序号 |
许可证编号 |
收购站名称 |
开办单位类型 |
种类 |
所在市(州) |
所在县(区) |
地址 |
发证机关 |
1 |
黔522726(2017)001 |
贵州牧草种籽繁殖场 |
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 |
牛乳 |
黔南州 |
独山县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独山县上司镇 |
独山县农村工作局 |
2 |
黔520123(2017)002 |
贵州好一多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
乳制品生产企业 |
牛乳 |
贵阳市 |
修文县 |
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扎佐镇好一多路1号 |
修文县农业局 |
3 |
黔520181(2018)001 |
贵阳三联乳业有限公司生鲜乳收购站 |
乳制品生产企业 |
牛乳 |
贵阳市 |
清镇市 |
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石关村 |
清镇市农业局 |
4 |
黔520309(2016)001 |
遵义市乳制品有限公司 |
乳制品生产企业 |
牛乳 |
遵义市 |
红花岗区 |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海龙镇温泉村 |
红花岗区农牧局 |
5 |
黔522601(2017)001 |
黔东南州永丰牛奶场格冲鲜奶收购站 |
奶畜养殖场 |
牛乳 |
黔东南州 |
凯里市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三棵树镇格冲村 |
凯里市农林扶贫工作局 |
6 |
黔522701(2018)001 |
贵州高原乳业有限公司 |
奶畜养殖场 |
牛乳 |
黔南州 |
都匀市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平浪镇平坝村 |
都匀市农村工作局 |
7 |
黔520123(2017)003 |
贵州圣恒乳业有限公司生鲜乳收购站 |
乳制品生产企业 |
羊乳 |
贵阳市 |
修文县 |
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久长镇茶山村 |
修文县农业局 |
8 |
黔520123(2019)001 |
贵州圣恒乳业有限公司 |
乳制品生产企业 |
羊乳 |
贵阳市 |
修文县 |
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扎佐镇工业园区 |
修文县农业局 |
附表2
2018年全省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抽样计划表
地区 |
一季度 抽样时间3月4日-8日 |
二季度 抽样时间5月13日-17日 |
三季度 抽样时间7月15日-19日 |
四季度 抽样时间10月14日-18日 |
合计 | ||||
收购站 |
运输车 |
收购站 |
运输车 |
收购站 |
运输车 |
收购站 |
运输车 | ||
贵阳市 |
8 |
12 |
8 |
12 |
8 |
12 |
8 |
12 |
80 |
遵义市 |
|
|
2 |
1 |
|
|
2 |
1 |
6 |
黔南州 |
4 |
1 |
|
|
4 |
1 |
|
|
10 |
黔东南州 |
2 |
|
|
|
2 |
|
|
|
4 |
合计 |
14 |
13 |
10 |
13 |
14 |
13 |
10 |
13 |
100 |
备注:1.生鲜乳样品抽取应覆盖所有收购站和运输车辆;
2. 收购站和运输车比例可适当调整,但总数应满足要求。
附表3
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现场检查单
检查编号: 收购站证号:
收 购 站: 检查时间:
检查地点: 省 市 县(区) 乡(镇) 村
序号 |
检查内容 |
判定标准 |
类别 |
单项结论 |
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
验证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的有效性。 |
A |
| |
2 |
生鲜乳收购站开办主体 |
查验生鲜乳收购证原件或复印件,检查开办主体是否为取得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或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 |
A |
|
3 |
生鲜乳的制冷与储存 |
挤贮奶后2小时,贮存生鲜乳的容器温度应降至0-4℃,并有相关记录。 |
A |
|
4 |
有毒、有害化学品管理 |
站内许可使用的化学物质和产品应专人加锁保管,单独存放,挤奶厅、贮奶间不得堆放任何化学物品。 |
A |
|
5 |
生鲜乳交接单 |
收购站应保留每天的生鲜乳交接单,且内容填写真实完整、签字规范。 |
A |
|
6 |
建设位置 |
应建在养殖场(小区)的上风处或中部侧面,距离牛舍50~100米,有专用的运输通道,不可与污道交叉。 |
B |
|
7 |
功能区划分 |
应设有挤贮奶厅、待挤区、设备室、储奶厅、更衣室、化验室、办公室等区域。 |
B |
|
8 |
收奶量配套的收购能力 |
有与收奶量相适应的冷却、冷藏、保鲜设施设备。 |
B |
|
9 |
化验检测能力 |
有与检测项目相适应的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并有化验记录。 |
B |
|
10 |
挤奶制度 |
应在挤奶厅公示挤奶卫生、操作制度与责任制等制度。 |
B |
|
11 |
挤奶厅环境 |
应干净、无粪尿,挤奶区、贮奶间墙面与地面应进行了防水防滑处理。 |
B |
|
12 |
挤前3把奶的容器 |
应有挤前3把奶的容器,挤奶时专门使用。 |
B |
|
13 |
挤奶、输奶器具的清洗 |
挤奶、输奶器具管状物应清洁,无污垢。 |
B |
|
14 |
挤奶机的维护 |
挤奶机应进行定期检测及维护,并有相关记录。 |
B |
|
15 |
贮奶罐的管理 |
应有带制冷设备的贮奶罐,保持封闭状态,其辅助设备装置应清洁。 |
B |
|
16 |
贮奶间(室)的管理 |
贮奶间(室)应干净整洁,没有杂物堆放,周边地面硬化无积水。 |
B |
|
17 |
从业人员要求 |
应经相关培训合格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
B |
|
18 |
生鲜乳收购站制度 |
应有卫生保障、质量安全保障、人员管理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
B |
|
19 |
生鲜乳收购站记录情况 |
应存留生鲜乳收购、销售、检测和不合格生鲜乳处理记录,且记录真实、完整,连续保存。 |
B |
|
20 |
收购站设备清洗记录 |
应存留挤奶、储存等设备设施清洗消毒记录。 |
B |
|
21 |
生鲜乳留样及管理 |
每批次生鲜乳应留样并有留样记录,留样设有专门留样柜,能满足样品的存放,留样低温保存。 |
B |
|
总 体 判 定 |
| |||
判定方法: 1、关键项(A)全部符合,且重要项(B)少于四项(含四项)不符合,则判定为达标(√)。 2、关键项(A)一项不符合或重要项(B)四项以上不符合,则判定为不达标(×)。 3、对于无挤奶设备的收购站,7-11项不做判定,关键项(A)全部符合,且重要项(B)少于3项(含3项)不符合,则判定为达标(√);关键项(A)一项不符合或重要项(B)三项以上不符合,则判定为不达标(×)。 | ||||
备注: |
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名): 质检单位检查人员(签名):
当地畜牧(奶业)主管部门检查人员(签名):
注:检查表一式三联,第一联由质检单位留存;第二联由受检单位留存;第三联由当地畜牧(奶业)主管部门留存。
附表4
生鲜乳运输车现场检查单
检查编号: 车 牌 号:
准运证编号: 检查时间:
检查地点(省市县+乳品厂名称):
序号 |
检查内容 |
判定标准 |
类别 |
单项结论 |
1 |
生鲜乳准运证明 |
验证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核发的生鲜乳准运证明的有效性。 |
A |
|
2 |
生鲜乳交接单 |
验证当日生鲜乳交接单,且内容填写真实完整、清晰。 |
A |
|
3 |
生鲜乳运输罐 |
应坚硬、光滑、防腐、方便反复冲洗。 |
B |
|
4 |
生鲜乳运输罐密封情况 |
密封效果良好。 |
B |
|
5 |
相关人员健康证明 |
从事生鲜乳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应携带有效的健康证明。 |
B |
|
总 体 判 定 |
| |||
备注: | ||||
判定方法: 1.关键项(A)全部符合,且重要项(B)少于二项(含二项)不符合,则判定为达标(√); 2.关键项(A)一项不符合或重要项(B)二项以上不符合,则判定为不达标(×)。 |
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名): 质检单位检查人员(签名):
当地畜牧(奶业)主管部门检查人员(签名):
注:本检查表一式三联,第一联由质检单位留存;第二联由受检单位留存;第三联由当地畜牧(奶业)主管部门留存。
附件2
2019年《生乳》国标指标监测计划
为全面掌握生鲜乳质量状况,继续做好2019年《生乳》国标指标抽检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工作
省兽药残留监测中心负责生鲜乳样品的抽样、检验,并进行质量分析和结果汇总上报。相关市(州)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协同省兽药残留监测中心共同组织抽样。
二、实施对象
贵阳市、黔南州、遵义市、黔东南州的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运输车。
三、监测内容
全年分4次进行,共监测50批次样品。检测项目为体细胞、冰点。
(一)抽样要求。生鲜乳抽样工作由省兽药残留监测中心负责,当地市、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提供必要条件和便利,确保抽样工作顺利进行。抽样方法执行《生鲜乳抽样方法》,从收购站或运输车辆的储奶罐中采集生鲜乳样品。
(二)检测要求。检测工作由省兽药残留监测中心承担,均为现场检测,检测人员应现场填写检验原始记录,检测结果均不做判定。
四、时间安排
省兽药残留监测中心分别于每季度后一周内将监测结果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人:金晓峰,联系电话:0851-85967420
附表:2019年《生乳》国标指标监测抽样计划表
附表
2019年《生乳》国标指标监测抽样计划表
地区 |
一季度 抽样时间3月4日-8日 |
二季度 抽样时间5月13日-17日 |
三季度 抽样时间7月15日-19日 |
四季度 抽样时间10月14日-18日 |
合计 | ||||
收购站 |
运输车 |
收购站 |
运输车 |
收购站 |
运输车 |
收购站 |
运输车 | ||
贵阳市 |
4 |
5 |
4 |
6 |
4 |
5 |
4 |
6 |
38 |
遵义市 |
|
|
1 |
1 |
|
|
1 |
1 |
4 |
黔南州 |
2 |
1 |
|
|
2 |
1 |
|
|
6 |
黔东南州 |
1 |
|
|
|
1 |
|
|
|
2 |
合计 |
7 |
6 |
5 |
7 |
7 |
6 |
5 |
7 |
50 |
备注:收购站和运输车比例可适当调整,但总数应满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