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关于落实2019年省级农技服务资金 (种业发展专项)项目任务的通知
各有关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省级财政种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下分配835万元,用于支持我省种业发展、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等工作(详见黔财农﹝2019年﹞67号文件)。为用好省级财政资金,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现对落实2019年度农业农技服务种业发展专项资金目标任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中央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全省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发展现代种业,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助力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和乡村振兴。
二、目标任务
2019年,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发展用于水果产业发展、辣椒产业发展、农业技术服务种业发展专项)的通知》黔财农﹝2019年﹞67号文件要求,种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种业发展、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等(详见附件)。
三、资金支出方向
项目资金主要使用范围如下:
(一)种业发展资金49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种质资源创新和地方优势特色作物种质资源的提纯复壮、资源收集工作。
(二)农作物新品种试验资金195万元。主要用于全省各市州农作物优质高产新品种试验示范展示、品种跟踪评价、种子质量检测、种子行业信息统计等工作。
(三)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资金15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承担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的各市州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开展种子储备工作。
四、项目实施要求
各项目单位要按照《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发展用于水果产业发展、辣椒产业发展、农业技术服务种业发展专项)的通知》(黔财农﹝2019﹞67号)要求和下达的目标任务抓紧编制实施方案,方案要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项目区基本情况、目标任务、期限及进度安排、实施内容、投资概算、保障措施等。项目实施方案及电子文档于7月20日前,由市(州)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后报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备案。
五、项目监管和绩效评价
各地要严格按照《贵州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17〕329号)管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严禁套取、挤占、截留、挪用财政资金。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项目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抓好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完成后,严格按照《贵州省农业委员会省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方案》(黔农财〔2017〕54号)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该资金纳入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范围,贫困县(包括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可统筹整合使用,并按照县级制定的整合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管理使用。
六、资料管理和工作总结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痕迹管理,建立资料档案。明确专人负责资料整理、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等工作,项目实施后,要及时进行总结,总结报告于2019年12月20日前分别报送市(州)农业农村局和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
联系人:刘华钧, 电话:0851-85281257
附表:2019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农业技术服务用于种业发展专项)任务及绩效表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