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粮改饲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有关县(市、区、特区)农业农村局:
为加强和规范贵州省粮改饲项目管理,确保粮改饲项目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农业部关于印发<粮改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农牧发〔2017〕8号)《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农〔2017〕329号)《省农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农业委员会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农业委员会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方案>的通知》(黔农财〔2017〕54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贵州省粮改饲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发展处 李龙兴
电 话:0851-85280971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