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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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9-20687
  • 信息分类: 黔农办发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办发【2019】158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贵安新区农水局,各县(市、区、特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贵州省“十三五”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规划(2016-2020年)》,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十三五”最后一次省级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以下简称“省级农业园区”)申报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一)范围:各县(市、区、特区)在建的市(州)级农业园区。

(二)条件:申报园区须基础配套设施较好,发展功能定位清晰,突出规模种养、加工转化、品牌营销和技术创新的发展内涵,与当地主导产业结合紧密,围绕脱贫攻坚任务,可以建成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省级农业园区。服从上级园区管理部门的指导、管理。具体标准为:

1.种植业类:规划面积不低于1万亩。

2.养殖业类:畜禽出栏(存栏)占本县该产业出栏(存栏)的10%以上;渔业养殖主要品种50万尾以上。

3.旅游休闲类:规划面积不低于5000亩,旅游综合产值达到园区总产值的60%以上。

4.其他类:在本辖区内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申报程序

采取逐级申报的方式,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向市(州)农业农村局申报。市(州)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审核,经市(州)人民政府同意后,统一汇总行文报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园区进行综合评价分析,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确定为新增省级农业园区。

三、申报材料

1.市(州)级呈报文件;

2.市(州)级推荐报告,含建设情况统计表(附件1);

3.新增省级农业园区创建申报书(附件2);

4.新增省级农业园区建设规划初稿;

5.其他相关补充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建设省级农业园区是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发展我省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的主要平台,是推进500亩以上坝区建设、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带动农民脱贫增收的有效载体。各县(市、区、特区)要精心组织,认真对照申报条件,选择符合条件的农业园区进行申报。各市(州)要认真审核所属农业园区的申报材料,并形成推荐报告正式行文上报。同时制作推荐申报园区PPT,用于省级专家进行综合评价。

(二)请各市(州)于2019年1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盖章扫描PDF版)、推荐PPT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人:魏其刚,联系电话:0851-85289338,电子邮箱:gznyyqb@163.com。


附件:1.申报省级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基本情况统计表

2.省级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创建申报书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黔农办发【2019】15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