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下达农业部2016年度农业技术服务创新项目资金的通知
黔农财〔2017〕40号
贵阳市农委:
根据《农业部关于支付2016年度农业技术服务创新项目资金的通知》(农财发〔2016〕20号)及农业部金融支农创新项目任务委托书,现将农业部2016年度农业技术服务创新项目资金500万元下达,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贵州省山地茶叶气象指数保险试点。请加强资金监管,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套取、挤占、截留和挪用。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农委、贵阳市人民政府、省气象局、贵州保监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山地茶叶气象指数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17〕12号)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强项目财务资料、档案资料和项目建设痕迹管理,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项目建设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项目相关会计凭证和资料要单独装订,接受纪检、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项目完成后,尽快报请省级验收。省级验收时,市级以上审计部门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需加盖审计局公章)出具的审计报告是项目验收的前置条件。
联系人及电话
省农委财务处:党先林 0851-85281757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