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1年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资金的通知
关于下达2011年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资金的通知
黔农财〔2011〕43号
有关县(市、区)农委(畜牧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农业部关于下达2011年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资金的通知》(农财发[2011]16号)安排,为做好我省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及防治工作,提高动物疫病的防治及疫情的处置能力,经研究决定,现将2011年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列入2011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8“病虫害控制”。各地要加强资金的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并于2011年12月20日前将总结报省农委财务处和防疫检疫处。
各县(市、区)农业部门接到通知后开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结算票据到省农业委员会财务处办理拨款手续。
联系人:省农委财务处肖冀霞 0851-5283228
省农委防检处岳筠 0851-5287855
附件:2011年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资金安排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