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下达畜牧技术推广补助经费的通知(黔农财〔2017〕87号)
省农委关于下达畜牧技术推广
补助经费的通知
开阳县农业局、习水县农牧局、独山县农工局、紫云县畜牧服务中心、思南县畜牧发展中心、纳雍县乐治镇:
根据你们2017年报送的请示和全国畜牧技术推广示范站“养殖书屋”建设要求,经研究,从畜牧技术推广经费中安排35万元给你们,用于购买鸡苗、饲料、蜂箱及“养殖书屋”建设等,请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安排使用,设立专账,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各单位接通知后,请速将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提供给省畜禽遗传资源管理站办理资金拨付。
联 系 人:龚 俞
电 话:0851-85285529
邮 箱:gzsxmzz@163.com
附件:畜牧技术推广补助经费安排表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