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下拨农业部2014年渔政管理项目资金的通知
省农委关于下拨农业部2014年
渔政管理项目资金的通知
省渔业局,各市(州)农委(畜牧水产局),有关县渔业主管部门:
按照《农业部关于下达2014年渔政管理项目资金的通知》(农财发〔2014〕118号)精神,现将农业部安排的渔政管理经费108万元下拨给你单位,主要用于查处非法捕捞活动、开展渔政执法及培训、禁渔管理等相关工作。请列入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10“执法监管”。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设置“渔政管理项目”专账(财务核算实行统一管理而不单独建账核算的单位,应建立辅助备查账),严格按照项目要求专款专用,并将项目执行情况报我委(财务处和渔业处)。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