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2年畜牧业质量安全监管项目 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下达2012年畜牧业质量安全监管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农财发〔2012〕48号),经研究,现将2012年畜牧业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资金下达你们(详见附表1),请列入201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用于采购试纸对生猪、肉牛或肉羊养殖场(户)进行盐酸克伦特罗、雷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抽检以及组织开展违法案件查处。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内容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于2012年12月29日前将资金使用情况(按附表2填报)报省农委(畜牧处)。
联系人:谢劲松,0851-5286424,gzxmc@sina.com
附件:1、2012年畜牧业质量安全监管项目资金分配表
2、2012年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201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