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现2012年肉牛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市(州)农委、畜牧兽医(水产)局,仁怀市农牧局:
根据省农委《关于开展2012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验收的通知》(黔农办发〔2013〕19号)要求,由承建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省农委组织省、市(州)、县相关人员对你们组织实施的2012年肉牛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并提出了整改要求。按照验收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建设单位落实了相关整改措施,并通过验收组确认。
请各相关县级畜牧部门将项目省级补助资金及时兑现至项目承建单位,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资金或拖延拨付时间。
附件:2012年肉牛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兑现表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3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