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拨付农业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项目资金的通知
黔农财〔2015〕94号
省农委关于拨付农业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项目资金的通知
金沙县农牧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下达2015年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和农业法制建设与政策调研(办公厅)项目资金的通知》(农财发〔2015〕7号),现将农业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项目资金拨付你单位,列入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主要用于台湾百香果种植技术引进和示范推广。请你们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有关财务制度做好项目实施工作,设置“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海峡两岸农业合作)项目资金”明细账。专款专用,合理列支相关费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于2015年12月10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报送省农委(外经中心和财务处)。
2015年10月20日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10月21日印发
共10份